據云南網報道,只因迷信死後能“轉世重生”,玉溪一老奶奶帶著所有積蓄跳河輕生。8月3日,雲南網從雲南玉溪市公安局獲悉,因救援及時,跳河老奶奶已脫離了生命危險,民警已將其平安送回家中。
據介紹,8月1日凌晨,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前衛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前衛鎮大河咀村星雲湖有個人躺在湖中,接報後民警立即趕往現場,只見離岸邊3米多遠的水面上仰面漂著一個老人。
見此情形,現場民警立即跳入湖中將老人托起,並聯合其他民警將其抬上了岸,此時,民警發現老人生命體徵已十分微弱。民警一邊撥打120急救電話,一邊為老人緊急救治,所幸幾分鐘後老人慢慢恢復了意識。
經詢問,老人因常年患病,但又害怕連累家人,迷信的她便穿上了新衣服,帶上自己的全部積蓄打算跳河輕生,然後去“轉世重生”。
雲南網瞭解到,因救援及時老奶奶已脫離了生命危險,民警已將其平安送回家中。
所謂轉世重生
轉世,宗教術語。轉世指一個人在死亡後,其靈魂在輪迴中投胎,其是否真實不得而知,也許只是導人向善的一種合理解說。轉世是印度教、錫克教、耆那教、一些非洲宗教與及很多不同的宗教和哲學的主要信條。佛教、道教也相信轉世說。直到現代世界各地依然還有很多人聲稱自己有前世記憶。
這種信仰早於原始文化中出現。一些學者認為,這種信仰源於三個普遍的信念:
(1)人類是有靈魂的,而靈魂與呼吸之間有一種不明確的關係,可與肉體分離。在睡眠時,分離是短暫的;在死亡後,靈魂則與肉體永遠分開。
(2)動植物也有靈魂,而且強大地影響人類的力量與情緒。
(3)靈魂可從一個有機體投胎到另一個有機體上。在很多印度教(尚存的最古老宗教)學院中,仍有人擁護這個信念。
另外,也有人認為轉世不只是一種信仰,而是一個歷史中的實際發生的現象,在原始社會及先進社會中都不斷地被發現。
有人認為即使相信轉世說,不等於削弱基督教中天堂、地獄和最後審判存在的可能性。一定數量的小孩子,不但聲稱有自己的前生的記憶,也表示記得一些生命與生命之間的情形,即無隔陰之迷。(可參看伊恩·史蒂芬森博士(Dr. Ian Stevenson)、卡洛·鮑曼(Carol Bowman)和伊莉莎白·荷利茲(Elisabeth Hallett)的著作。)一些個案中,小孩聲稱在生命前後到了類似天堂的地方,有時他們有一定的權利選擇是否重生、何時重生,甚至可以選擇自己將來的父母。
當中一些小孩聲稱,重生並不一定因為人有罪業,而是一個靈性提升的機會。額外的生命使靈魂有更多的機會成就天主的託付,並能使性格特點有更大的改進。
東方的轉世觀則敘說更為多元化,而有關的慨念可在一些印度教及佛教的旁支中找到。(來自雲南網、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