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丨共有產權住房將對樓市產生積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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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時報記者 周雪松
雖然“共有產權住房”概念並非首次出現,但北京擬推“共有產權住房”浮出水面之時,還是備受矚目。
近日,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員會會同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規劃國土委聯合起草了《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意味著,北京共有產權住房從概念到落地指日可待。
三成惠及“新北京人”
安居客房產研究院首席分析師張波表示,“共有產權房”不是個新名詞。早在2010年,上海就推出共有產權保障房試點,實行住房和經濟“雙困”標準。2016年,上海推出了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管理辦法。
張波說,北京這次徵求意見稿中,共有產權房有幾個亮點值得關注。首先明確了分房人中的比例,即各區房源要有30%給到“新北京人”,這是北京外來人口居住權最為資料化的保障方式。同時,對於有過住房轉出記錄的家庭,也不能申請共有產權房,也堵住了可能存在的一些漏洞。
張波認為,2017年上半年國家在住房市場體系的調控力度較大,而到了下半年,針對住房保障體系明顯加力。7月,國家不斷推進的“租賃”試點工作是為了保障“居者享其權”。8月,從北京開始的“共有產權房”就是為了保障“居者享其房”,調控樓市絕非只調控住房市場體系,從下半年開始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共有產權房、徵收安置房,都將從更大層面上保障公民的居住權。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在共有產權住房上行動得較早,但張波表示,截至2016年年底,上海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累計簽約家庭只有約8.9萬餘戶。北京未來是否能讓更多人“居者享其房”,我們拭目以待。
有助於降低購房成本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對於此類住房來說,最顯著的特點就是產權的讓渡不是一次性的,而是逐漸讓渡的方式。基於類似的產權讓渡模式,地價和房價的構成也會有顯著不同。最典型的就是購房者前期因為佔有部分產權,所以在購房方面的出價相對會比較低,這也有助於降低購房成本。而隨著後續購房能力提高,可以繼續從政府手中回購相應的產權。此類操作有很好的制度創新,關鍵要在細節上做探討。
嚴躍進認為,從此類住房的認購方面看,主要是針對無房的群體而進行的,所以是帶有一定的保障房屬性的住房。但此類住房和其他保障房的一個最大特點就是,其是允許租賃的。一些包括經適房和公租房等,其實是不允許轉租的,但共有產權住房是可以轉租的,所以從這個角度看,又帶有很強的商品房屬性。
此外,嚴躍進表示,此類住房的供應,對於後續全國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是有積極啟發的。從類似住房的探索來看,也會使得相應的土地供應結構有所轉變。相關房企在拿地方面也需要看到此類政策帶來的新變化。
對樓市將產生積極影響
事實上,在2014年時,住建部也曾提出過“共有產權”的概念,彼時,自住房還不等於共有產權房。但是有分析認為,從2017年8月3日這個時間節點之後,自住房將被新的共有產權住房替代。當然,原有的老自住房還是會執行老辦法;今後新入市銷售的專案,將執行新的共有產權住房規定。
這次徵求意見稿內容包括,共有產權住房用地會在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及土地供應計劃中單獨列出、優先供應。
北京市房協秘書長陳志認為,北京推出的共有產權住房制度在探討長效機制的推進上,又邁出了一大步。“共有產權住房應該是長效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有許多的創新點。它兼顧了公平、特別仍然突出以保障為主,而且在使用人的角度上看,有同質同權的創新,房屋的質量、環境以及將來物業費的繳納等,各個方面又透露出同質同權的意圖。”陳志說。
他表示,共有產權住房制度兼顧了屬地原則,兼顧了職住平衡的原則,在很多的程式設計上,以便捷為主,方便群眾,細節全面充分、周到。應該說這是一項質量相當不錯的立法。對於未來北京的房地產市場,也將產生積極的影響。
徵求意見稿提出,共有產權住房建設專案應當根據城鄉規劃要求,結合城市功能定位和產業佈局進行專案選址,優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務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等配套設施較為齊全的區域,推動就業與居住的合理匹配,促進職住平衡。共有產權住房戶型以中小套型為主,套型設計功能佈局合理,能夠有效滿足居住需求。
主 編丨毛晶慧
編 輯丨曹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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