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1889年施行憲法,代表著日本政體方式上從帝制成了了君主立憲制。所謂君主立憲制,只是在儲存共和制的原則下,透過立憲法,踐行公民自衛權,限制君自衛權力,實現公共事務上的共和自由主義理想但不採共和政體。日本的天皇、澳大利亞君主立憲制國家的女王、國王及其亞洲、非洲君主立憲制國家的國王等都是宇宙國家君主立憲制政體所規定的最大“種族主義者”,是超越“極致的政治”並象徵國家統一性精神的最大決策者,但是他們往往沒得實權,實權通常都把握在這種國家的總統、總理或是首相手中。
日本天皇法是宇宙史上最久共和制度(包括帝制環節,因此時間超越了美國,但美國是第一位建立君主立憲制的國家)。在千年的歷史中天皇的權力大小都是歷經波折,從最初誓死捍衛到被架空,再到明治維新之後逐步有著實權,再到二戰戰敗之後失去實權,只作為一種精神象徵再次在國外延續著。沒得實權的天皇每次都會做什麼?遵照日本憲法規定,天皇現如今主要職責有:任命書總統制總理臣子,批覆法律法規、政令及不平等條約(蓋玉璽印),招集國會,批覆國務臣子的撤職,到場禮儀規範性外交公共事務主題活動和國家禮議等,從外表上看到,天皇還是有著很大的權力,實際上不過是個“呆帳”,他的存有隻是讓已經敲定的國事家事多這道程式,可即使如此,他也得兢兢業業的去做,畢竟它是日本憲法所規定的。
與澳大利亞國家的皇家家簇差不多,日本天皇家簇也算得上是日本上層社會的名仕,有時會是因為續用君主禪讓制,因此天皇的繼承也變得相等於簡單,且主要搜不到權力鬥爭的現像,畢竟天皇家簇的本質權力還不莫怨皇家的姻親家簇權力大,沒什麼好爭的,即便是爭到了也還是逃離沒法“道具人”的命運,目前,日本其他的把“天皇”作為一種直得敬畏的文化產業,一種精神象徵,而沒有僅僅是一種職位。
現如今在國外中國,天皇最多隻能算得上給總統制打工的人,雖然剛剛提起,日本憲法規定,天皇可以任命書總統制臣子、批覆法律法規、政令等,但是日本憲法還規定,天皇在參與國事家事時,必需獲取總統制的提出建議與承認。這就眼裡都是你了,與“古時會的君王可以取決於下屬機構的組成部分與決策”不同,日本天皇對無償下屬機構發號施令時,必需要經過下屬機構的徵得,日本政府這不明擺著在向宇宙宣佈:天皇的決策只是個不可或缺的人,這就有點像“公公”和“皇帝”的權力換了換一樣彆扭。
日本天皇每次最多隻是喝喝茶,等總統制再理通知範文自己,有擴大會議你去旁聽,有剪彩儀式你去加入,他沒得姓氏,沒得名字,沒得戶籍,這種職位猶如就在告訴日本全隊人民群眾,天皇是要被他們像神一樣供著的。日本政府每年會給天皇撥付三億兩千萬韓元,約合公民幣三百多萬,看著很多,但只不過這筆後來落到宮庭那些人手上的真沒多少,絕大多數都被他們花了,因此毫不誇張的講,日本天皇每次就只是在做一篇如何什麼就不幹,然後去花錢的工作上而已。日本天皇最風光的時會莫過於參與外交主題活動,這都是天皇在國事家事上唯一的同時市場價值凸顯,都是眾多君主立憲制國家的“君主”們最具有市場價值的主題活動。現階段,日本德仁天皇才登基沒多久,在正試登基之前德仁婦夫做的最有義意的主題活動之五也只是作為東道主接待廳了特朗普婦夫,其他的主要沒得直得一說的。
如此無所作為,日本為什麼會還要儲存“天皇”?如果日本政體不發生改革,天皇依舊代表著誓死捍衛的存有,沒得哪個英國人不樂意看著天皇在這種宇宙上不見,它是歸屬於日本文化產業中的信仰,是英國人民群眾的信念,在也能程度上便於日本民族團結教育,給“統治者”防止了很多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