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9元還9000,當時我就震驚了。近期,李先生因為多次申請信用卡都被銀行拒絕,懷疑自己有不良信用記錄。他就到徵信中心檢視個人信用報告,結果讓他吃一驚。李先生說:“8月31號我在廣州打了一份誠信報告,然後他說我欠銀行9000多元,就是我的誠信已經是黑名單了。”
李先生的個人信用報告顯示,產生資料機構是中國工商銀行中山市分行,李先生馬上趕到中山瞭解情況,才發現自己在2008年1月1號無意中透支信用卡9.84元,經過9年利滾利居然變成9350多元。但那麼多年他都沒有收到銀行催促還款的通知。
李先生說,2007年底他在中山市的一間工廠打工,工人交了身份證之後,工廠為他們辦理了工資卡,而李先生根本不知道工資卡就是信用卡。2008年1月份,李先生離開工廠到其地方打工,後來因為遺失銀行卡,他在4月30號到銀行辦理了掛失,但當時銀行也沒有告知他欠款情況。多年來,李先生也沒有收到銀行催收簡訊、信函,以及是有人上門催收欠款。
銀行的明細清單顯示:信用卡利息是日利率為萬分之五,按照月計收復利,而每月產生的5%滯納金也會收取利息,每年利息加滯納金會超過原本欠款本金。
更可怕的是,如果李先生再遲9年才發現這筆欠款,欠款會再增加1000倍,2008年透支的9.84元將會變成900萬元。
李先生說,前幾天他到工商銀行中山分行協商,但銀行就要求他全額還款。但李先生認為,這件事原銀行也有責任。李先生致電工商銀行的客服,對方就說該信用卡已經不能使用,但利息還是會不斷累計,建議他到中山市銀行卡部協商處理。
有法律界人士就指出,在該事件中,銀行必須要舉證自己盡了通知和催收的義務,證明李先生是惡意拒絕還款,否則也要承擔部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