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津貼用綠豆衝抵這樣矇混過關也行?高溫津貼用綠豆衝抵這也行?高溫津貼用綠豆衝抵我也是醉了!進入三伏天,多地高溫不斷來襲,目前全國有27個省區市已出臺“高溫津貼”標準,但多地標準數年未漲。甚至有些企業單位用綠豆衝抵,還有人根本不知道高溫津貼是什麼,從未領取過,凸顯出高溫津貼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高溫津貼用綠豆衝抵 這樣矇混過關也行?
根據相關規定,高溫津貼屬於勞動者工資的組成部分,應計入企業工資總額。即便如此,許多中小企業的員工、流動性強的農民工仍領不到高溫津貼,或是常遭打折扣。有的老闆不按規定按月份發放,有的單位用綠豆、飲料等防暑降溫物資“衝抵”,矇混過關。
根據全總新聞發言人、宣教部部長王曉峰7月2日在全國總工會新聞中心上的講話,目前各級工會已經加強監督檢查,落實勞動待遇;各級工會要積極做好高溫天氣職工防暑降溫工作,加強監督檢查,落實勞動待遇。工會歷來主張不得以發放錢物來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衝抵高溫津貼。
也就是說,單位採購綠豆等物品衝抵高溫津貼,並不符合相關規定和全國總工會的精神。
另一個問題是,很多人並不知道高溫天氣中勞動者到底有哪些權利。
高溫天氣是指地級市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向公眾釋出的日最高氣溫35°C以上的天氣。除高溫津貼外,相關檔案還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C以上還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為37°C至40°C,最高溫的3小時不得室外露天作業,且全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