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監獄”中已經公開的“嫌疑人”資訊。
電視劇《黑鏡第四季:黑色博物館》中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一名被冤枉的囚犯在死後,他的“靈魂”被商人收集到模擬裝置中,這意味著他可以永遠“活”在這個世界上,但代價是成為“展覽品”。人們只需要支付一定金額,就可以對這名囚犯處刑,來自世界各地的遊客搖身一變成了“審判者”。
這個故事引發了許多人的思考,當刑罰權交到民眾手中時,沒有限制的“民意”是否還能保持公正與善良?
“N號房”事件的出現,讓韓國民眾對國內不斷出現的性犯罪感到氣憤和恐慌,而最近,在2018年因為大量拍攝並傳播兒童性剝削影像的孫正宇,在服刑1年6個月後出獄。訊息一出,韓國民眾對國家性犯罪處罰的法律產生了質疑,這一事件被稱為“WelcometoVideo事件”。
最近,“數字監獄”在韓國火了,這座網路上的“監獄”旨在“讓罪大惡極者受到社會的審判”,此舉一出,一片叫好聲中也夾雜著不少非議。
建立兒童淫穢網站僅獲刑一年半
孫正宇於2015年7月購入黑網WelcometoVideo網站後,到2018年3月止,在韓國忠清南道的家中設定了伺服器,並運營了相關網站。他以比成人影片更能獲得高收益為由,只上傳兒童性剝削影像,透過虛擬通話等手段,在2年零8個月的時間裡,流通了22萬多個兒童、青少年登場的淫穢影片,從4000多人手中分7300多次賺取了415比特幣(約4億韓元)。並且從“N號房”的前身“AV史努比”下載了大量兒童性剝削影片,並重新上傳到了WelcomtoVideo網站。該網站已查明的會員數為128萬多人(收費會員4000多人),下載次數超過36萬次。
龐大的下載量和播放量令人震驚,更讓人受到衝擊的則是判決結果。2018年9月一審法院以違反《兒童、青少年性保護相關法律》和《資訊通訊網利用促進及資訊保護等相關法律》的嫌疑判處孫正宇有期徒刑2年,緩期3年執行。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崔美福法官在判決書中稱其“對社會造成的危害很大”,但同時列舉了量刑理由,如“被告人年齡小,沒有犯罪前科”和“正在反省”,以及不是孫正宇上傳網站所有淫穢物,而是會員自行上傳等。孫正宇時隔6個月從拘留所出來,2019年4月,在二審同時進行了婚姻登記。在二審中,孫正宇得到了國家選舉律師的幫助,律師向二審裁判部呼籲,被告有了需要供養的家人。2019年5月召開的二審裁判部以“長期以營利為目的銷售兒童青少年淫穢物的行為,有可能導致對兒童青少年的性認識被歪曲”為由,判處孫正宇有期徒刑1年6個月,沒收其4億多韓元的非法獲利。
因有家人需要“贍養”獲輕判
孫正宇作為一個成年男性,為什麼法院只判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呢?
這不得不從“N號房”事件後,韓國的現行法出現的變化說起。販賣、出租、供應兒童、青少年專用淫亂物,或以此目的攜帶、運輸、無端展示、上映者,原為“10年以下有期徒刑”,調整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其目的就是提高刑罰的下限。而孫正宇被韓國法院判處1年6個月的刑期,刑期過低的理由是司法部沒有將此案當作重要的犯罪。在被拘留後,孫正宇向法院提供了結婚證明,表示自己需要贍養家人,考慮到這點,法院為其減刑。實際上,韓國的法律條款並不是說只要有家屬就減刑,而是罪犯有家屬並且有經濟活動,這樣的人如果坐牢,家人可能會斷掉經濟來源受到傷害,所以應該酌情處理。再考慮到因為現在移動裝置很發達,網路犯罪導致的受害人數較多,反覆遭受侵害的可能性也更高,所以承辦此案的法官判斷這只是所謂的傳播“色情影片”,讓人難以接受。事實上,此次案件是與“N號房”完全不同的犯罪規模,孫正宇建立的是可以在全世界登入的網站,和全世界範圍內的兒童性犯罪分子都有聯絡,他透過管理這個網站賺的錢是難以想象的數字,這樣嚴重的刑事案件,法院的判決結果令人不解。
民眾建立法律之外的“數字監獄”
韓國民眾表示反對,並稱“這是在向世界宣告韓國是‘性犯罪者的天堂’”。民眾要求公開“N號房”“WelcometoVideo”等性犯罪案件犯罪者的各項資料,卻因“侵犯人權”被拒。
因此,韓國民眾在網路上公開性暴力犯罪者資訊的“數字媒體教導所”成立了。該網站上傳了曾是welcomtoVideo影片運營者的孫正宇和已故運動員崔淑賢的加害者這些人的個人資訊,還公開了犯罪者的相片、姓名、年齡、電話號碼等資訊。數字監獄的運營者表示:“因為覺得大韓民國對惡性罪犯的寬大處罰有侷限性,所以直接公開這些人的個人資訊,以便接受社會的審判。”另外,他還表示:“我們想透過犯罪者最害怕的處罰之一——公開身份,安慰受害者。犯罪者身份公開期限為30年,近況隨時更新。”
對於名譽毀損追責的問題,他補充說:“網站設定在東歐國家地堡的防彈伺服器上,進行了強烈的暗號化運營,不受韓國的影響限制。”
思考
“數字監獄”引民眾擔憂
在眾多韓國民眾對“數字監獄”的出現拍手叫好時,也出現了不同的擔憂的聲音。
首先,該網站有登載無辜者照片的“黑歷史”。
據瞭解,有人向廣播通訊委員會投訴數字監獄後,網站的運營者不知是不是出於報復心理,上傳了這個人(不是性犯罪者)的個人資料,這是嚴重的獨裁者的行為,並且在這個網站中,與運營者意見不同的回帖不論是否正當都會被刪除,連IP也會被遮蔽。
該網站透過何種渠道獲取個人資訊、資訊正確與否等基本資訊都沒有記錄。沒有確鑿證據證明“罪犯”的照片、姓名、電話號碼等資訊屬實,而且也沒有“罪犯”實施犯罪的證據。“數字監獄”因此失去可靠性。
其次,該網站或許會出現極端走向。
“法律沒有用,請大家不要因為沒有錢而消沉,痛快地把他們(性犯罪者)的自殺作為最終目標而留言。”在網站上甚至打出了這樣的文字。
按照韓國現行法律,如果他人利用網路公開性犯罪者的個人資訊,將違反《兒童、青少年性保護相關法律》第55條第1項,可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萬韓元以下的罰款。律師李學民表示“開設此種網站極有可能構成損害名譽罪、侮辱罪等,無論再怎麼受到指責的罪犯,公開個人資料都要慎重”。
警察廳表示,個人公開犯罪者的身份有違法嫌疑,今年5月初,大邱警察廳、釜山警察廳等指示對性犯罪者身份公開instagram賬戶進行內部調查,如果調查過程中確認犯罪嫌疑,將正式展開調查。大邱地方警察廳的調查速度稍微快一些,已經從釜山地方警察廳得到了相關資料,正在進行調查。大邱地方警察廳向美國HSI提出了國際共助調查要求。如果美方接受合作,預計很快就會確定伺服器所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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