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 作□陳廣江
近年來,容錯機制在基層屢屢被提及,其執行狀況如何?一些幹部認為,容錯機制出發點很好,但多數政策成了“牆上畫大餅”,能看不能“吃”,甚至成為領導給個別人開的“小灶”。容錯機制難落地,使得部分基層幹部對容錯機制充滿懷疑。(8月3日《半月談》)
容錯機制被寄予“為擔當者擔當,為幹事者撐腰”的厚望,但其實際執行狀況不容樂觀。從媒體調查的情況看,在一些地方,容錯機制屢屢淪為空頭支票,不僅發揮不了應有的作用,甚至適得其反,變成了“引蛇出洞”,讓基層幹部產生了“誰傻誰去試,千萬別當真”的不信任感。
事實上,制度設計沒有任何問題,只要按照“三個區分開來”的要求,區分“主觀無意”與“明知故犯”,“大膽改革”與“無視規矩”的界限,並不是什麼難事,然後該容則容、該懲則懲,既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壞人”。但制度再好,不能有效執行就是空談,就會背離制度初衷。
可笑的是,遇到棘手難題時,有的領導自己不知道、也沒想好怎麼辦,就“裝聾作啞”不表態,下屬把難題解決了,功勞記在自己頭上;萬一問題沒處理好,就把責任推給具體辦事的人。還有領導開大會時強調容錯,一旦真出了差錯,“容錯”就演變為糾錯和問責。
甚至,容誰不容誰也有“學問”,少數領導把容錯機制當成了排除異己、干預人事安排的利器,對“自己人”能容盡容,不耽誤其升遷;而對於那些埋頭苦幹的老實人來說,則是“一失誤成終身恨”,吃虧也無處說理。這就很可怕了。一些幹部直言,容錯機制就怕成領導給個別人開的“小灶”。
容錯機制緣何會在執行中走樣、變味?表面看是少數領導幹部不擔當、不作為,其實“病根”還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十種新表現形式的第一種,說的就是貫徹落實問題——表態多調門高,但行動少落實差,虛多實少,僅僅滿足於“輪流圈閱”“層層轉發”“安排部署”,個別領導幹部說一套做一套,我行我素。
容錯機制“空轉”甚至“反轉”,不僅挫傷了基層幹部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也扼殺了基層發展的活力和潛力,讓基層探索創新舉步維艱,白白延誤大好的發展機遇。一旦容錯成為一句空話,“尊重基層和群眾的首創精神”也會成為一句空話。
如何確保容錯機制健康執行?從某種程度上講,這還是一個權力執行制約和監督問題,少數領導特別是“一把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用形式主義反對形式主義、用官僚主義反對官僚主義,這恰恰是不能容的,理應加大問責力度。此外,要建立科學有效的評估機制,適時對制度執行情況開展研判、評估,及時破除“中梗阻”。
來源:濟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