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期間,各省市的市監部門針對電動車市場開展電動腳踏車專項檢查,其中涉及到質量、合格證、資質、改裝等眾多問題。全國市場嚴查,舉報更開始被刻意形成規範,生產、銷售拼裝、非法加裝、改裝的非機動車的最高罰款1萬以上-5萬以下,如果算上獎勵的1萬,經銷商最高可能被罰6萬元。
銷售市場整治升級,消費市場同樣嚴峻。消費者在使用電動車時,也將面臨巨大的整治壓力,以下10種行為都將面臨罰款。
1、駕駛未上牌的電動車上路行駛的;
2、使用非本人電動車號牌和行駛證的;
3、駕乘電動車上路不戴頭盔的;
4、擅自更改電動車構造、引數和效能的;
5、駕駛電動車進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
6、不遵守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不服從交通警察指揮或者交通協管人員引導的;
7、駕駛電動車超載的;
8、駕駛過程中以手持方式接打電話的;
9、醉酒駕駛電動車的;
10、使用偽造、變造電動腳踏車號牌和行駛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