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華市金東區
購買這批紅心火龍果的人員
請立即停止食用
2022年1月1日,金華市金東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發布通告。
金華市金東區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
〔2022〕1號
2021年12月30日7:40,金東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市場主體專班接到市指揮部市場主體專班通知,台州市椒江洲駿水果批發部有一批12月26日從金華水果批發市場正大果業經營部購進的越南紅心火龍果外包裝核酸檢測呈弱陽性。經流調,該批次火龍果於12月17日從上海外高橋口岸入境,同日,金華市正大果業經營部從上海頤碩貿易有限公司購進該批次1737箱鮮火龍果。現釋出尋物尋人通告。
一、凡12月17日—12月26日在金華水果批發市場正大果業經營部購買紅心火龍果的人員,請立即停止食用,避免接觸,並向金東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金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嚴格按照要求落實相應防控措施。(電話:0579-82176739;0579-82313627)
二、凡12月17日—12月26日到過金華水果批發市場正大果業經營部的人員,請主動向所在鄉鎮、社群報告。在做好個人防護的情況下,第一時間攜帶身份證到轄區核酸取樣點(各鄉鎮衛生院)進行第一次取樣,間隔24小時後進行第二次取樣。在第二次核酸檢測結果出來前,做好個人健康監測。
三、後續相關處置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佈,請廣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謠、不傳謠,時刻增強個人防護意識,勤洗手、勤通風,規範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離,儘早按程式接種新冠疫苗。
金華市金東區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2年1月1日
浙江永康市
購買過這批火龍果的人員
請立即停止食用
2022年1月1日晚上,永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發布通告。
永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
〔2022〕1號
2021年12月31日,永康市疾控中心接上級通知,對一批越南進口的火龍果進行核酸檢測,結果呈弱陽性。我市第一時間進行流行病學調查,並對相關人員進行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現已查明以下水果店於2021年12月26日—12月31日銷售過該批次共25箱(每箱7.5公斤)火龍果。1. 新農貿城蘭君果品水果批發;2. 東城街道衛星路果惠水果店(店名:阿敏水果);3. 東城街道孫靜水果店(五洲路138號);4. 江南街道兄弟水果店(華豐菜場三攤區水果2號);5. 江南街道小城之家水果店(金水路72號);6. 芝英鎮阿舒水果店(橫沿村石塔下自然村二號路);7. 芝英鎮一兜麥田蛋糕店(芝英四村後城大街);
8. 經濟開發區阿芳水果店(文溪路61號);9. 經濟開發區超麗水果店(黃城裡村皇城南路130-134號);10. 城西新區花川村玉桂路小方果園;11. 城西新區花川村吳興路小鄧果園。
請在2021年12月26日—12月31日前往上述水果店購買過火龍果的人員請立即停止食用,避免接觸,並向永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或永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電話:0579-87183991);其他可能有接觸的人員,第一時間向屬地鎮(街道、區)或村(社群)、單位報告,並配合落實核酸檢測、健康管理等防控措施。如隱瞞相關接觸情況,造成疫情傳播擴散的,將追究相關責任。後續相關處置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佈,請廣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謠、不傳謠,時刻增強個人防護意識,勤洗手、勤通風,規範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離,儘早按程式接種新冠疫苗。
永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2年1月1日
浙江金華開發區
購買過這批火龍果的人員請立即停止食用
金華開發區關於進口火龍果樣本
核酸檢測陽性的通告
2022年1月1日,我區對秋濱農貿市場水果5號攤位進行抽樣核酸檢測時,檢出1份樣本(火龍果外包裝)新冠病毒核酸陽性。
目前,已對秋濱農貿市場進行封控,並啟動對市場內所有人員及周邊居民進行核酸檢測。
請2021年12月25日後到過秋濱農貿市場的所有人員,主動向所在鄉鎮(街道)、社群(村)報告,並在做好個人防護的情況下,第一時間攜帶身份證到秋濱農貿市場核酸取樣點(或各鄉鎮衛生院、街道社群衛生服務中心核酸取樣點)進行核酸取樣。
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1月1日
來源:錢江晚報、金華日報永康釋出、金華開發區釋出、新晚報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