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修例管制“劏房”租務 法案委員會暑期開會趕進度

中新社香港7月29日電 (記者 曾平)在寸土寸金的香港,不少低收入家庭和人士仍居住在狹窄的“劏房(分間單位)”中。香港特區政府7月中向立法會提交《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以期儘早管制“劏房”租務,保障租客權益。

香港特區立法會目前已進入暑期“休會”,但為讓上述條例草案在立法會8月下旬“復會”時能更快完成審議,相關法案委員會決定在“休會”期間繼續開會。在29日舉行的相關委員會會議上,多名立法會議員就條例草案涉及的“劏房”定義等問題提出建議或意見。

為回應公眾對引入“劏房”租務管制的強烈訴求,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去年1月宣佈成立工作小組,研究“劏房”租務管制事宜。根據該工作小組委託機構進行的調查,全港約有11萬間“劏房”,為超過22.6萬人提供住處。

調查亦顯示,在2020年,“劏房”住戶的每月收入中位數為1.5萬港元,而“劏房”月租中位數為4800港元,即租客的月入當中,大約三分之一用作繳交租金。“劏房”住戶的人均居所面積中位數為6.6平方米。

香港最新公屋(類似廉租房)平均輪候時間已升至5.8年,低收入人士的居住問題頗受關注。

修例管制“劏房”租務是林鄭月娥今年2月提出的未來五大立法工作之一。根據條例草案,“劏房”業主與租客必須簽訂列明雙方權利和責任的書面租賃協議。租客會獲為期4年的租住權保障,租期則固定為兩年,期內只可減租不可加租。此外,業主不可向租客濫收公用設施費用。

立法會《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暑假期間的下次會議將在8月16日舉行。上述法案委員會主席、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表示,感謝議員“休會”期間仍來開會,足證條例草案的重要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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