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生產的的牛油,外包裝重新拆封,搖身一變成今年生產。
4月20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新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近日,該局查獲一起虛假標註食品生產日期的違法案件,對當事人作出沒收涉案牛油441.92噸,並處貨值金額十倍罰款,罰款金額達到33144000元。
2021年9月13日,執法人員在開展日常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在新津某冷鏈物流園倉庫,5名工人正在將生產日期為2020年9月20日的牛油紙質外包裝進行拆封,重新貼上生產日期為2021年8月25日的標籤。
經調查,四川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租用該冷鏈物流園倉庫,用於儲存牛油。涉案牛油共計441.92噸自入庫之日起至案發之日止一直儲存於該倉庫,尚未出庫。
執法人員隨即對涉案牛油進行了現場扣押,製作了現場檢查筆錄,提取了現場作業影片資料、照片以及其他證據材料等;對現場正在作業工人、當事人、倉庫負責人進行了詢問調查,製作了詢問筆錄;並對涉案牛油進行了抽樣檢驗。
成都市新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該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上述行為屬於虛假標註食品生產日期,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的規定:“禁止生產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新增劑。食品生產經營者應保證其生產經營的食品標註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符合相關規定”。
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進行查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沒收查封牛油441.92噸,並處貨值金額十倍罰款,即33144000元!
執法人員提醒,當市民發現任何市場監管領域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或12345進行投訴舉報,相關部門將立即核實、及時回應。
紅星新聞記者 成序 圖據成都市新津區市場監管局
編輯 王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