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錢10年不還,75歲大爺無奈!怎麼辦?
本文轉自【檢察日報正義網】;
檢察官和執行法官同李大爺交談
“謝謝檢察官盡心盡力地為我們著想,能執行到這筆錢,我和老陳多年的恩怨放下了。”前不久,75歲的李大爺一大早來到江蘇省張家港市檢察院,將一面寫著“依法檢察保公正 伸張正義為人民”的錦旗送到檢察官手中。
朋友借錢十年不還
法院判決遭遇執行難
李大爺和陳大爺相識多年,兩家人過去也常常走動。2010年至2011年間,陳大爺因為經營的廠子資金週轉困難,多次開口向李大爺借錢。見到朋友有難處,李大爺和妻子商量後,分別於2010年6月、2011年10月借給了陳大爺夫婦共計15萬元,約定借款到期後本息一起歸還。
李大爺沒想到的是,自己的真心換來的卻是朋友的辜負。當還款期限已過,李大爺找到陳大爺催要,陳大爺卻表示:“別人欠了我的錢,我手上沒有錢還給你!一旦資金到位,我一定會盡快還給你。”這筆款項一拖再拖,陳大爺始終以資金沒到位為由拒絕還錢,二人的朋友關係也就此破裂。
2013年,無奈的李大爺將陳大爺告上了法庭。法院支援了李大爺的訴訟請求,判決陳大爺歸還相應金額的欠款及利息。可是在判決生效後,陳大爺依然以無財產為由拒絕履行。
2014年初,李大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法院以被執行人名下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為由,最終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式。
拿不到欠款的李大爺滿心憤怒,自此踏上了漫長的追債之路。2020年4月,李大爺來到了張家港市檢察院,希望透過檢察機關的介入來解決這一難題。
就是在這裡,事情有了轉機。
檢察建議督促執行
司法救助解燃眉之急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麼多年了,難道欠款能一直拖下去麼?”面對檢察官,李大爺將怨氣一股腦傾訴出來。收到李大爺的案件材料後,承辦檢察官立即著手對該案件及執行情況進行調查。原來,陳大爺經營的公司屬於他的兒子,借錢的相關證據均顯示這是一起純粹的私人借款往來,無任何公司財務往來的證明,因此只能由陳大爺本人或其妻子承擔欠款,但作為被執行人的他名下幾乎沒有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按照法律規定,法院只能終結執行程式。
經在銀行調查取證,檢察官發現陳大爺及其妻子每月均有養老金收入,還有一筆銀行存單。在這種情況下,檢察官認為是存在部分履行的可能性的。
2020年6月,檢察院針對查明的事實,依法發出檢察建議,建議法院恢復該案執行程式,依法對被執行人財產採取強制措施,以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在辦案中檢察官還了解到,2015年,李大爺摔斷了腿,換了股骨,行動十分不便。李大爺的妻子患有高血壓,還曾因不慎跌倒導致肋骨骨折傷及內臟,做了脾臟手術,持續的醫療費用逐漸掏空了整個家庭的積蓄。檢察官認為,李大爺的情況,符合司法救助的條件,在司法救助程式啟動之後,為李大爺夫婦申領到1萬元司法救助金。
檢法聯手
用債權轉換實現執行和解
檢察建議發出後,檢察官及時跟進,與法院溝通執行案件進展情況。執行法官提出:“陳大爺年近八十,缺乏經濟來源,執行標的高達十幾萬元,強制扣劃陳大爺養老金的一部分作為執行款,剩餘部分什麼時候能執行完說不準。”雖然李大爺賭氣稱,只要能把欠款要回來,可以接受慢慢還錢,但這種執行方式不利於徹底解決問題。
陳大爺對法院的強制執行也十分抗拒。他提出,自己還有另外一起作為申請執行人的案件未能執行到位,法院應當先把他的案件執行到位,然後他再把錢還給李大爺。
“雙方當事人都是高齡老人,身體欠佳,執行難度很大,侷限於就案辦案恐怕沒辦法徹底化解矛盾。”檢察官與執行法官多次就三方間糾葛及債務關係情況進行溝通,商議是否可以用債權轉換的方式解決問題,即將陳大爺對第三人的債權轉讓給李大爺,以此簡化債務關係,再針對性地開展執行和解。
確定了化解思路後,檢察官與執行法官聯手做起了兩位老人的思想工作。他們找到陳大爺闡明債權轉讓的利害關係,儘管陳大爺一開始是拒絕的,但經過一個多月的耐心勸說,陳大爺也意識到這是了結多年恩怨和債務的機會,遂緩和了態度,表示願意將自己的十餘萬債權轉讓給李大爺。
緊接著,檢察官又與執行法官乘勝追擊,找到陳大爺的案外債務人和李大爺,將李大爺面臨的家庭和經濟雙重困難向案外債務人一一說明,將案外債務人的實際經濟情況告知李大爺,在情理法結合數次耐心安撫勸說後,李大爺同意和解,陳大爺的案外債務人也同意了和解方案,很快湊了錢將款項交付給李大爺。
至此,這起歷經多年的債務糾紛得以徹底化解。
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陳夢清 王笛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