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價格實時浮動,就不適用於7天無理由退換了嗎?近日,江頭市場監督管理所處理了這麼一起糾紛。
投訴人表示,他在某平臺觀看直播時,購買了50g的投資黃金,下單後覺得太貴就申請了退款。平臺一開始同意退款,第二天卻表示黃金價格實時浮動,因此不支援七天無理由退換。
江頭市場監督管理所接訴後隨即到售賣該商品的公司現場進行調查。監管人員表示,經營者採用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只有消費者定做的、鮮活易腐等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而黃金並不在其列。監管人員隨後對該商家的違法行為開展立案調查。
來源:海西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