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立法機構明天開議,將成立“修憲委員會”,朝野相關“修憲”提案包括“18歲公民權”、“廢除考監兩院”等議題,此外,國民黨“立委”林德福也提出“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及第4條條文修正草案”,自2024年第16任起,臺灣地區領導人任期調整至2028年2月29日止。
根據林德福提案,過去“中央”及地方選舉次數頻繁,之後透過“修法”與公聽會蒐集民意,目前已整並選舉為“大選與立委”和“地方九合一”兩種。然而,按照3次“大選與立委”選舉合併經驗,選舉時間普遍於1月舉行,距離5月20日臺灣地區領導人就職時間有4個月的時間,容易形成“看守內閣”過久問題。
林德福擬具修正草案,第16任臺灣地區領導人與第11屆“立委”任期調整至2028年2月29日止。此外,“立法院”會期調整自3月開始,每年2次,第1次自3月至6月底,第2次自9月至12月底。以利未來臺灣地區領導人和“立委”選舉同日舉行,將可撙節選務開支6億元(新臺幣,下同)、提升投票率及避免社會動盪。
綜合臺媒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