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下月執行!未經批准,公立醫院禁止採購進口裝置

據安徽省財政廳訊息,日前,安徽省財政廳、衛健委、醫保局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規範公立醫療機構政府採購進口產品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今年6月1日起,公立醫療機構未經批准不得開展進口產品採購。

重磅,下月執行!未經批准,公立醫院禁止採購進口裝置

《通知》明確加強進口產品採購稽核管理。各醫療機構主管預算單位和設區的市級以上財政部門應當按照政府採購有關法律法規,從嚴稽核進口產品採購,重點審查專家對專案採購需求的論證意見,不具體、不明確的論證意見不作為稽核依據。此外,公立醫療機構使用財政預算資金以及事業收入、經營性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自有資金”開展采購活動,應當嚴格執行政府採購關於進口產品稽核的有關規定。單項或批次採購預算達到政府採購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確需採購進口產品的,實行稽核管理。

《通知》嚴格規範進口產品購買途徑。各醫療機構使用財政預算資金和“自有資金”採購進口產品,透過“徽採雲”平臺上傳《政府採購進口產品申請表》和《政府採購進口產品專家論證意見》,實行線上申報,主管預算單位和設區的市級以上財政部門線上審批。審批完成後,根據《安徽省醫改領導小組關於安徽省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裝置實行集中採購的指導意見》《安徽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安徽省公立醫療機構非乙類醫用裝置分級組織集中採購工作的通知》等相關規定開展采購活動,未經批准的不得開展進口產品採購。

《通知》重點強調為科技創新產品保駕護航。對境內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科技創新產品、服務,在功能、質量等指標能夠滿足政府採購需求的條件下,政府採購應當購買;首次投放市場的,政府採購應當率先購買,不得以商業業績為由予以限制。政府採購的產品尚待研究開發的,可透過訂購方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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