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躍:制定與水資源條件相適應的產業佈局規劃

我國水資源的基本特徵是地區分佈相差懸殊、年內年際變化大。長江及其以南地區水多地少;而長江以北廣大地區地多水少。由於許多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城市建設以及產業佈局中考慮水資源因素不夠,尤其我國北方一些地區產業佈局與水資源承載能力極其不相適配,對未來可持續發展產生不利影響。為此,建議:

一、根據水資源承載能力,調整我國的糧食佈局。農業是我國第一用水大戶,現狀北方地區糧食生產規模過大,這是導致北方地區水資源超載的主要原因。適當調減北方水資源超載地區的高耗水糧食灌溉面積,降低糧食生產考核指標;適當擴大南方豐水地區的糧食灌溉面積和考核指標。南方地區比如長江流域雖然耕地相對分散,但水資源豐富,在經濟合理範圍內仍具備進一步發展糧食灌溉面積的條件。

二、國家發改委會同水利部、自然資源部、住建部、農業農村部等建立規劃水資源論證制度,對糧食佈局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工業園區規劃、能源規劃等開展規劃水資源論證,從規劃源頭上促進產業佈局與水資源承載能力相協調。水利部在推動開展規劃水資源論證工作,已進行幾年試點,但還沒有形成國家層面的規劃水資源論證制度。

三、調整最佳化財政糧食補貼政策,引導種植結構調整、促進農業種植與水資源承載能力相均衡。對北方地下水超采地區,國家已明確要退減糧食灌溉面積的,建議財政部對已退減的耕地給予補貼,對沒有退減糧食灌溉的耕地取消補貼。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農工黨中央委員、吉林省委會副主委,水利部松遼水利委員會副總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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