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緬甸內比都澤布迪瑞鎮法院
據緬甸內比都澤布迪瑞鎮法院訊息,緬甸總統溫敏涉嫌違反《緬甸災害管理法》一案和緬甸國務資政昂山素季涉嫌違反《緬甸進出口法》一案,於當地時間2月16日下午提前完成首次開庭,此次開庭之前的通知開庭時間是2月17日。
由於新冠疫情原因,此次開庭以影片方式舉行,民盟中央執行委員會指派的律師欽芒佐由於尚未獲得授權書,因此無法參加影片開庭。此次開庭也沒有向媒體公開。
此次開庭過程中,緬甸國務資政昂山素季被追加了違反《緬甸災害管理法》的指控。此次開庭沒有做出判決,並將於3月1日再次開庭。
據瞭解,起訴總統溫敏的理由是大選前拉票階段,違反防疫規定會見大批支持者,因此被依據《緬甸災害管理法》第25條起訴,根據該該法條可以被處以不超過三年有期徒刑,也可並處罰款。而國務資政昂山素季被起訴的理由是再其內比都的住處搜到了非法進口的對講機,所以根據《緬甸進出口法》第8條起訴,觸犯此項法律應被處以不超過三年的監禁或罰款、或監禁並處罰款。(總檯記者 王悅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