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含地名商標禁止他人使用?最高法回應

近日,“潼關肉夾饃”等地理標誌維權問題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負責人表示,有些商標包含地名,這些地名往往具有獨特商業價值。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即便取得註冊商標專用權,權利人亦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註冊商標中包含的地名。他人正當使用註冊商標中包含的地名,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相關訴訟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援。 (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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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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