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日起
《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
正式實施
為貫徹落實《條例》的相關規定,奉賢交警支隊針對駕駛電動腳踏車時駕駛人和乘坐人員必須佩戴安全頭盔這一規定,在五一期間進行了一系列交通安全宣傳。
支隊民警開展交通安全宣傳
安全從心出發!
各路口戴盔率顯著提升
“五•一”假期後首個工作日,也是《上海市非機動安全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後的首個工作日。在上班的滾滾車流中,各路口九成以上的市民已自覺戴上頭盔,不少送孩子上學的家長們也貼心為小朋友準備了兒童頭盔。可見,經過前期的宣傳教育,大部分市民已養成了佩戴頭盔的良好習慣。
支隊民警在各路口進行查處、教育
但是,仍有一些市民對駕駛電動腳踏車時佩戴頭盔的重要性不甚瞭解。一早,奉賢交警支隊增設早高峰崗位,在各個路口對未戴頭盔的市民進行警告及教育,民警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加強宣傳告知提醒,督促駕駛人改正。
經過民警教育,市民們紛紛表示:“今天一定將頭盔買好戴上。”
民警指導市民正確佩戴頭盔。↑↓
對未佩戴頭盔的騎車人予以警告
奉賢交警溫馨提示
奉賢交警將繼續加強執法管理力度,嚴格查處駕駛電動腳踏車不佩戴頭盔、撥打接聽電話、瀏覽電子裝置等交通違法行為。請廣大市民切實提升交通安全意識,真正做到尊法守法。
報送:奉賢交警
審稿:楊亮 楊珺陸健
編輯:陸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