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婚假太短,年輕人沒空結婚?回應來了

由 宮繼梅 釋出於 綜合

  澎湃新聞記者 呂新文

  據人民網“領導留言板”11月18日訊息,針對網民關於“四川婚假只有3天,年輕人根本沒有時間結婚”的留言,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表示,國家規定婚假為3天,國家正在對婚假制度進行調整,將適時釋出最新婚假政策,以便更好地保障職工舉辦婚禮和蜜月旅遊。

  網民11月11日在人民網向四川省委書記留言稱,建議四川省延長婚假。對於在大城市打拼尤其是雙方不是一個省份的年輕人來說,結婚太難了。按照四川省當前的婚假政策,婚假只有3天,年輕人根本沒有時間結婚。目前北京、上海、重慶、西藏等地婚假規定為10天,福建、河北15天,河南21天,江西前段時間也修改了婚假天數,從3天增加為18天。懇請為年輕人著想,及時調整四川省婚假天數。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11月18日回覆稱,國家規定婚假為3天,根據國家規定,四川省結合實際,印發了《關於企業職工請婚喪假規定的覆函》(川勞險〔1993〕95號)規定,職工本人結婚,可以根據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給予5天的婚假。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單位可根據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目前,全國各地均取消了晚婚假,國家正在對婚假制度進行調整,將適時釋出最新婚假政策,以便更好的保障職工舉辦婚禮和蜜月旅遊。

  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透過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新計生法刪掉了有關鼓勵晚婚晚育的規定。在“晚婚假”被廢除前,我國《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初婚公民和二婚者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晚婚初婚者可享受15天晚婚假(包含3天法定婚假);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單位可根據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對於“另給予路程假”的情況,早在2017年全國人大代表侯玉雯就注意到,“路程假沒有具體規定,難以得到保障”。侯玉雯認為,我國地域廣闊,自改革開放以來,婚姻半徑越來越寬廣,從跨鄉鎮,到跨縣市、跨省,甚至出現了不少跨國婚姻。“這種現象很普遍,也導致了異地嫁娶增多。”一些異地嫁娶在路途上用的時間都要3天,廢除“晚婚假”後,國家法定的3天婚假已不適應實際需要,建議國家將法定婚假延長至7天。

  有媒體分析稱,從公開報道看,各地出臺的規定差別較大,婚假最長的山西、甘肅兩省多達30天,與最短婚假3天相比,有10倍之差。當前各地正在修訂《人口與計生條例》,從已公佈的修訂後《條例》看,不同省份對婚假的規定差別較大。有的增加10天至15天,有的只有3天。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制定《人口與計生條例》,屬於地方立法許可權。不過,這種立法自主權,不能有違立法基本原則特別是公平性原則,不僅要考慮本地區各行業人員公平,還要兼顧全國範圍內的平衡和公平問題,應避免婚假相差10倍之多現象。建議國家有關部門深入調研,出臺指導性意見,或統一全國婚(產)假期,或對假期天數設定區間、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