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禁漁期有人偏偏按捺不住頂風作案。近日,崇明警方再次破獲2起非法捕撈案。
3月10日13時30分許,接群眾舉報後,堡鎮派出所民警迅速來到餘某民家中,當場在他家屋外的水池旁查繳用於電捕魚的1杆竹抄網、30餘米長的電線,以及1.17公斤非法漁獲物。餘某民當即向民警承認其電捕魚的違法事實。
據餘某民交代,當天外孫女在他家中,他便想在家旁邊的大河裡電一些野生鯽魚煮湯給外孫女喝,隨即拿出藏在家裡的電捕魚工具,直接用30多米長的電線插上家用電源去電魚。讓餘某民沒想到的是魚電到了,自己也被警察抓起來了。
3月10日21時許,港沿派出所民警在夜間巡邏過程中,發現有人在富強村一小河溝裡電捕魚,隨即上前將正在實施電捕魚的柴某榮抓住,當場查繳一根電網兜、四節備用電池、一個手電筒、一個紅色塑膠桶,以及2.06公斤非法漁獲物。
柴某榮向民警交代,為了改善下自傢伙食,順帶為家裡5只小貓解決口糧,他下班後特地出來電魚。
目前,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的餘某民、柴某榮已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審理中。
警方提示
維護好生態水系,人人有責,從我做起嚴禁非法捕撈,作為住地市民必須要摒棄“靠水吃水”的老觀念,真正樹牢生態發展理念。同時,電捕魚具有極大危險性,不要因一時貪念,給自己、家人和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
記者:沈俊
通訊員:陳衛國
編輯:張悅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