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買車的人越來越多,停車位資源也變得越來越緊張了,開車容易停車難成了一個讓不少車主都非常頭疼的事情,有的時候實在找不到地方提車只好在路邊停一下,可是回來卻發現被交警貼了條要罰款200,心裡那就更不是滋味了。這3種違章務必15天內處理,否則罰款直接翻倍,後悔才知道
第一種:現場罰單。現場罰單是指車輛駕駛員違反交通法規,交警現場開具交通違法罰款單,車輛駕駛員可直接到罰款所在地指定的交通罰款代收銀行繳納罰款。這張罰單上面清楚地記著車輛的資訊和車主的資訊,交警現場開出罰單,超過15天不處理,由第16天開始起收取滯納金。滯納金為每天收取應繳罰款的3%,上限為不超過罰款本金。
第二種情況是處理大廳開具的罰單。罰款的處理流程並不僅僅是繳納罰金那樣簡單。在車主處理車輛違章時,首先要到交通部門去確認自己的違章是否屬實,然後在違章事實上簽字,最後相關人員會給車主一張交通罰款處理決定,車主需要憑此到指定場所繳納罰款。如果車主只在處理大廳開具處理決定,但並沒有按時繳納罰款,那麼罰金就會加倍。
最後電子警察抓拍的違章。如果碰到電子警察抓拍的罰單,同樣是需要在15天內進行處理的,如果逾期處理的,同樣要交納每天3%的滯納金,但滯納金的金額不會超過罰款金額,就是如果你要接受300元的罰款,滯納金就不能超過300。而且電子警察開出的罰單,還需要你的本人去到交警部門進行罰單確認後,才能處理。
說到這裡,或許大家就有點擔心了,究竟哪些罰單是需要在15天內處理,哪些又是可以在記分週期裡處理的呢?其實不用擔心,因為罰單上都會詳細寫出處罰內容和處理罰單的規定時間,只要大家按照罰單上的要求去做,就萬無一失了。但最實際的,還是大家規規矩矩開車,違章不超速,做一個遵紀守法的車主,那就不怕被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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