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當中也對民事法律行為做了多級規定: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無數網友炸了鍋——
有部分網友擔心:8歲孩子懂什麼,錢給他亂花怎麼辦?
律師
買遊戲裝備或打賞主播等超越年齡智力行為無效。
還有很多網友認為:“壓歲錢”雖然名字好聽,實質上都是人情債,別人給你壓歲錢了,父母也要給別人家孩子壓歲錢,其實都是父母的錢,父母拿來買自己用的東西還不行?
律師
給孩子報補習班可以,給自己買化妝品不行
還有很多網友替孩子操心維權:如果紅包被父母挪用了,未成年孩子除了哭還有什麼辦法?
律師
還可以告。
那麼孩子的壓歲紅包該怎麼管理呢?
有些父母會給孩子開個銀行賬戶存起來
13歲的天順(化名)上小學五年級,今年收到了5000多元壓歲錢,前天剛和媽媽一起去銀行把錢存掉。
“現在銀行有專門的小額存摺,給小孩們存壓歲錢,小天順已經存了2年。”媽媽說,小天順之前的壓歲錢都是直接開學交了學費,這兩年大家都流行存起來,小天順也說要存起來,媽媽就帶著小天順去銀行一起辦理。
而且,小天順的存摺都是自己儲存的,家裡有一個小的保險箱是屬於小天順的,小天順的“貴重物件”都在裡面呢。
至於這筆錢以後要拿來做什麼,小天順說還沒想好,先存著。
小寶今年四歲半,上幼兒園中班,有個姐姐,六年級,今年小寶已經收到6200元左右的壓歲錢,都交給父母保管。
“我用自己的名字幫她們開了一個賬戶,每年就把兩姐妹的壓歲錢存在這個賬戶裡面。”小寶媽媽說,現在這個賬戶裡已經有五萬多元了,這筆錢以後會花在兩姐妹的學習上。
姐姐每年也有“權力”從這筆錢裡面預支一點出來,買點自己喜歡的東西,今年姐姐就打算從父母那邊預支200元,去買自己喜歡的文具。
記者同樣問了周邊好幾個有孩子的家庭,大多表示孩子的壓歲錢家長並不會挪用,而是當做成長金一樣幫孩子存著,等孩子需要的時候再幫孩子提出來。
新聞來源:都市快報、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