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賢法庭,處理房屋糾紛有一套

七賢法庭,處理房屋糾紛有一套

七賢法庭法官正在調解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七賢法庭法官正在調解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在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七賢鎮,有一個文化氣息濃郁、充滿人情味的法庭——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七賢人民法庭。該庭既審理轄區內的普通民事類案件,同時作為專業化法庭,又負責審理轄區內所有房屋買賣糾紛類案件。“打通司法服務的‘最後一公里’,讓法庭參與到市域綜合治理中,把法官的光和熱從審判臺發散至轄區群眾。”七賢法庭的法官們對法庭工作這樣定位。

10年的等待終於有了希望

近日,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院長溫磊收到了一封某小區3名業主寄來的感謝信,滿滿3頁的信既充滿了對法官的感激,又承載了他們10年的等待和辛酸。

這是一批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2009年,65名業主與濟南某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並依約繳納購房款。2011年前後,該公司將房屋交付他們使用,但因種種原因一直未能辦理房產證。

2017年,小區門口貼了一張公告,“上面寫著房子產權存在爭議,我們去住建局一查才知道,原來開發商2010年的時候用籌集資金的名義把我們的房子又賣給了別人,還辦理了網籤。”提到當時的情景,其中一位業主劉某某仍然情緒激動,“看到這張公告我差點暈過去,自己辛苦一輩子買的房子要打水漂了,再一打聽,開發商因為欠債太多跑路了,真是又氣又急!”

雖然購房後8年都沒辦下證,但業主們並沒有著急,“到手的鴨子還能飛了?”但一紙公告讓業主們徹底坐不住了,大家迅速達成一致意見:一定要儘快把房產證辦下來。

業主們把街道辦、住建局、房管局等有關部門跑了個遍,最後決定拿起法律武器,把開發商起訴到了市中區法院。

自2020年底,市中區法院推行專業化法庭建設,把房屋買賣類糾紛放在了位於濟南南城的七賢人民法庭。“南城近幾年開發建設商品房較多,集中到七賢法庭審理比較便利。”該院審判管理辦公室主任介紹說。於是,這批案件就分到了七賢法庭。

接到這批案子,法官敏銳地察覺到案件涉及面廣,且信訪隱患較大。

“住房問題事關民生福祉,辦證難正是人民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必須想盡一切辦法解決問題。”庭務會上,七賢法庭的法官們達成共識。

於是,法官與業主代表、代理律師就案件情況進行了溝通,並先後多次赴房管局、住建局、街道辦等地調查房屋建設之初的審批規劃情況。

藉助全流程網上辦案系統,法官對這批案件的關聯案件逐件查詢。經過細緻的排查,發現了其中10起案件的玄機:涉案的10處房產被網簽在山東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名下,而山東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曾起訴濟南某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要求其歸還借款,最終兩公司透過調解,解除購房合同。

“之前,我們透過到各個部門去調查瞭解情況,對開發商和案外人的關係是有所懷疑的,而調解書恰恰證明了開發商和案外人之間實際上是借貸關係,並非房屋買賣合同關係。”主審法官劉鵬飛決定將這10個案件先行判決,“這10個案件因為有案外人和開發商的調解書,給我們案件的審理掃清了障礙,我們判開發商為業主辦理過戶登記合法合理。同時,我們也把案件提交給審委會研究,雖然後續的案件具體情況有所差別,但相信這10個案件的處理給其他案件提供了審理思路。”

“盼了10年的房本有希望了!”當事人拿到判決書激動不已。

沒花一分錢就拿到了違約金

“拖了半年才交房,讓我整宿整宿的睡不好覺……”

“就是啊,當時讓我們多等了這麼長時間,眼看著裝修材料價格上漲……”

這是一批因延遲交房引發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某小區的交房時間比合同約定時間晚了半年多,但開發商因資金緊張一直未能支付違約金,小區的100多名業主不服氣,便將開發商起訴到了七賢法庭。

“這批案件每一個標的額都不是很大,但是數量眾多,因此總標的額也達到200多萬元。如果進入訴訟程式,3萬多元的訴訟費要由敗訴方來承擔。一旦業主敗訴,必然會增加他們的經濟負擔;而開發商敗訴,也會進一步加劇本就緊張的資金狀況,對業主早日拿到賠償金更為不利。”劉鵬飛研究案件後,反覆考慮如何妥善處理。

“我又不是不支付違約金,只是現在資金緊張而已,這樣吧,7月等新樓盤一開盤,我就支付違約金給你們……”

“還要拖到7月,這可不行,最多一個月時間,我們可不想再像交房時那樣一等再等……”

調解當天,雖然對於逾期交房後應支付的違約金數額分歧不大,但雙方對於付款時間卻存在較大爭議,調解室的氣氛頓時有些緊張。

見此狀況,調解員老李把開發商單獨叫了出來:“如果你們調解不能達成一致就需要開庭審理,這批案件中每一個標的額都在5萬元以下,所以會適用一審終審的簡易小額訴訟程式,在判決生效之日起的10日內你們就得支付違約金,如果走到這一步,你們籌款時間更短,資金壓力是不是就更大了?”

接著,老李又走進調解室,對業主說:“即使現在作出判決,開發商可能也無法按期履行,短期內的資金壓力反而更大,賠償有可能會更困難……”

經過幾番苦口婆心的調解,原告與被告雙方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之後,法官用一天的時間對這些案件集中開庭進行了審查。

“從正式立案到拿到裁定書僅用了兩天時間,不僅化解了矛盾,還為我們減少了訴訟成本,太感謝法官了!”拿著民事裁定書,小區業主喜笑顏開。

1600元的租房押金

“哪有這樣租用房子的,你看看你把我的房子弄得亂糟糟的,熱水器都壞了……”

“熱水器我一共沒用幾次,我怎麼知道它怎麼壞了,又不是我故意弄壞的,你怎麼能押著我的押金不給我呢……”

郭某承租了呂某的房屋,退房時因衛生及熱水器損壞問題未能與呂某協商一致,呂某拒絕退還1600元的租房押金,郭某為此訴至法院。

案情很簡單,標的額也不大,但雙方的矛盾卻十分尖銳,都抱著“只爭一口氣”的想法拒絕調解,堅決要把官司打到底,讓法院為自己做主。

為了雙方的糾紛得以實質性化解,法官並沒有著急安排庭審排期,而是把案件交給了特邀調解員張韻,“找時間多和兩位當事人溝通溝通,找找平衡點。”

張韻透過與雙方進行溝通後,發現雙方彼此成見較大,見面就吵,便“背靠背”做調解工作。透過對訴訟成本及風險的分析,張韻根據案件實際和與雙方溝通的情況,提出了讓呂某退還1400元的調解意見。經過又一輪苦口婆心的調解,雙方終於達成一致意見。

“張老師,我的右腿不小心摔了,走不了路了,我沒法到法庭辦理手續了,這可怎麼辦啊?”2021年5月14日一早,張韻剛到法庭,就接到了郭某打來的電話。

本來說好第二天呂某以直接轉賬的方式退還郭某押金,郭某收到款項後撤訴,沒想到在約定的前一天,出了這樣的意外。

“這個沒關係,你好好在家養傷,我們可以到你們家給你辦理手續,保證今天給你辦好,你就放心吧!”放下電話,張韻請示了法官。

轉賬當天,帶著相關手續材料,張韻把撤訴現場從法庭搬到了郭某家中。受傷的郭某坐在床上,確認收到款項時,她趴在床上的小桌子上出具了收條,然後又在撤訴申請的最後簽上了自己的名字,案子在訴前順利解決了。

類似這種案子,當事人因為某些原因不能到庭而導致案件程序遲滯,這對於七賢法庭來說根本不是問題,時空限制已然被完全消弭。(□ 閆繼勇 本報通訊員 李冬華 張文靜 文/圖)

(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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