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蘋果紅了的候,就是洛川法官最忙的時候。
洛川這個以蘋果聞名世界的陝北縣城,全縣幾乎所有的土地都種上了蘋果。種蘋果,成了全縣脫貧致富的有效路徑,而調解“蘋果糾紛”,就成了蘋果收穫季節洛川法官的大事情。
被稱為“蘋果法庭”的老廟法庭,在每年蘋果熟了的時候,法官們在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的同時,及時走進果園,積極主動向果農果商提供法律服務,發放致全縣廣大果農和果商的一封公開信,圍繞果農果商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引導他們正確維護自身權益,避免發生矛盾糾紛,進一步淨化蘋果營銷市場。遇到糾紛和發生的案件,“蘋果法庭”就採取“三快”,即“快立、快審、快結”,為果農果商迅速解決糾紛問題,留下了一段段公正司法、為民服務的佳話。時間長了,“蘋果法庭”就有了名氣。
“喂,你好,請問這裡是法庭嗎?我是一名果商。果農將我滿載蘋果的貨車擋住了,已從上午9點多擋到現在了,請你們過來幫助處理一下。”2020年4月9日15時許,清脆的電話鈴聲響起,洛川法院老廟法庭值班人員接起了電話,電話那頭傳來了外地果商焦急的求助聲。
值班人員經初步瞭解情況後,立即向正在洛川土基鎮執行案件的法官反饋情況。法官就近趕往糾紛現場,得知渭南果商劉某在洛川縣石泉社群清池村,訂購了果農馮某家3個果園的蘋果共3.5萬公斤。果商劉某裝完其中一個果園的蘋果起車並付款後,又在該村訂購了其他果農的蘋果。準備起車出村時,果農馮某擔心果商劉某不履行合同、不繼續訂購他的蘋果,於是,將劉某正要出村的貨車阻擋。
經法官耐心細緻地講法律、講政策、做思想工作,果農馮某、果商劉某認識到阻擋車輛、不履行合同都是違法行為。經數小時調解,雙方達成協議:果農馮某立即放行貨車,終止果農馮某與果商劉某的蘋果買賣合同,由果商劉某一次性補償果農馮某經濟損失2000元,一起果農果商權益糾紛案件圓滿化解。
“我們不懂法,又是外地果商,遇到這樣的事很無助。多虧撥打‘果鄉110’,非常感謝老廟‘蘋果法庭’的法官,他們為我們及時化解了矛盾,阻止了衝突,減少了損失。”果商劉某感激地說。 2019年11月14日,果農張某某與洛川縣槐柏鎮某冷庫老闆馬某某口頭達成倉儲協議,以每筐5.5元的價格倉儲蘋果。在冷庫儲存過程中,張某某發現蘋果在倉儲中有質量問題,出現“虎皮”,雙方發生糾紛。經張某某僱用他人分揀後,將其所倉儲的大部分蘋果運輸至福建省漳州市蘋果市場銷售,分揀出剩餘有質量問題的蘋果雙方卻協商無果。張某某遂訴至洛川縣人民法院老廟法庭,請求馬某某賠償其損失。
經辦案法官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耐心調解,雙方終於相互諒解,達成調解協議:由馬某某一次性賠付張某某各項損失7000元,一起因倉儲中發生蘋果質量問題的糾紛得以迅速化解,雙方握手言和。果農張某某感激地說:“多虧‘蘋果法庭’的法官,及時為我挽回損失,維護了我的合法權益,他們替老百姓著想,是為果農服務的好法官。”
洛川縣人民法院老廟法庭,所轄兩鎮兩社群。2019年老廟法庭共審結各類民事案件383件,判決129件,調撤案件254件,調撤率66.1%,其中,借貸類、合同類糾紛案件最多。而合同類糾紛中,“蘋果糾紛”居多。
“洛川縣因發展蘋果產業而馳名,相應的每年因蘋果的種植、管理、銷售過程中引發的案件糾紛也比較多。特別是到了蘋果成熟、銷售期,基層法庭的法官們24小時值班、沒有休息日,遇到果農果商的矛盾糾紛及時化解處理,維護了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果農果商的好評。我們的‘蘋果法庭’將會越辦越好。”洛川縣人民法院院長牛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