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董事長受賄現“雷語”:“給我拿萬把塊錢純粹是打發叫花子”

國企董事長受賄現“雷語”:“給我拿萬把塊錢純粹是打發叫花子”

  近日,四川省紀委監委播發影片披露成都市原新津縣國投公司董事長、成都新誠擔保公司董事長王利志受賄細節。王利志受賄成習,說出"雷語":"我撥了幾千萬上億給你,如果你給我拿幾千(元)、萬把塊錢,你純粹是‘打發叫花子’"。

  2007 年 3 月,王利志調任縣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負責全縣的基礎設施專案投融資工作。上任不久,由於幫助一建築公司老闆督促落實了久未撥付的工程款,王利志收到了該老闆送來的 3000 元紅包。"本是應該支付的款項,他含著淚水哭喪著臉來拿錢給我,還誇我是好人,那這個錢我看還是該拿。所以從那以後就想,反正別人給我送錢,只要沒有第三者知道,拿嘛,就這個樣子。"上任第一年,王利志就收受紅包約 80 萬元,而他當時每個月的工資才 1600 元。

  2011 年 3 月,王利志調任成都新誠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董事長,手握中小企業擔保貸款審批權。一年後,王利志又再次兼任原縣國投公司董事長。彼時,收紅包已經成了王利志的一種習慣。企業主建築商如果不送少送紅包,王利志就"心裡不舒服",故意拖延支付時間。

  "到了後期,如果你今天來,陳總張總劉總,不拿錢給我,確確實實就有一種,用我們新津話來說,你沒打我的錢,我就不上你的心。有時候甚至於我撥了幾千萬上億給你,如果你給我拿幾千(元)、萬把塊錢,你純粹是"打發叫花子。"王利志說。

  王利志違紀違法金額達到 2000 多萬元,不能說明來源的就有 1109 萬元。2018 年 11 月,王利志被查。2019 年 12 月,因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數罪併罰,合併執行有期徒刑 19 年,並處罰金人民幣 200 萬元。

  "對不起組織多年的培養,第二個心酸的是,(對不起)家裡面的人,想到自己兒孫滿堂了,卻沒有享受天倫之樂,反而在這個地方,下一步在監獄裡面勞動改造,看不到自己親人,真的是淚流滿面。"王利志懺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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