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丨8起典型案例曝光,涉及這些問題
近日,西吉縣紀委監委通報8起涉農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案例公佈:
一、吉強鎮楊坊村原會計曾有福違反工作紀律問題。
(一)2012年4月,吉強鎮楊坊村會計曾有福在沒有召開村“兩委”會議,也沒有經過任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利用職務之便私自將其妻子邵某某名下的低保調整給孫女曾某某,且未按規定進行報備。曾某某從2012年4月至2019年7月共計領取低保資金17245.7元。
(二)吉強鎮楊坊村村民袁某某2016年11月去世後,時任村會計曾有福未及時向吉強鎮政府報備和出具證明辦理停發養老金、低保金手續,導致袁某某2017年4月才登出戶口並停發養老金, 2018年5月才停發低保金。袁某某去世後養老金和低保金共計17245.7元被其兒子袁某倉冒領。2020年4月,曾有福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違紀資金,上繳國庫。
二、王民鄉三岔村原黨支部書記劉國平等3人違反群眾紀律問題。
(一)2015年5月,根據《關於印發西吉縣2015年整村推進基礎母畜調購實施方案的通知》(西扶開發[2015]4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檔案精神,王民鄉三岔村從山西調購186頭基礎母牛,時任三岔村黨支部書記劉國平、村委會主任安海軍和村會計李興林3人對調購基礎母牛未按《實施方案》要求進行體重和健康狀況審驗,最終剩下48頭牛由於個頭小、體重輕以及健康原因,群眾都不願意領取。後因管理不善,48頭基礎母牛大部分病死,劉國平私自變賣1頭,安海軍和李興林各變賣2頭。三岔村黨支部、村委會一直未將基礎母牛生病死亡及寄養情況公示公開,也未組織村民大會討論解決剩餘基礎母牛處置辦法,且將部分基礎母牛私自變賣,浪費國家扶貧資金,造成不良影響。
(二)2014年,三岔村極度貧困戶危房改造指標42戶,劉國平、李興林和安海軍在未召開村民大會研究,也未實際入戶調查的情況下,三人隨意上報了42戶極度貧困戶名單,後雖進行了調整,但在群眾中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三)三岔村在2014年危房改造、2014年牛羊暖棚建設、2015-2017年扶貧種子地膜發放和2014年整村推進基地徵地等工作中,發放花名冊未經群眾簽字確認,也沒有按照相關規定公示公開。2020年4月,劉國平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資金,上繳國庫;李興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其違紀資金,上繳國庫。由王民鄉黨委對安海軍在全鄉範圍內通報批評,收繳其違紀資金,上繳國庫。
三、興隆鎮代段村原黨支部書記蔡文榮優親厚友問題。
2017年2月至2020年3月,蔡文榮任興隆鎮代段村黨支部書記期間,使其近親屬蔡某發、蔡某祥、蔡某龍、蔡某強、蔡某兵等5戶8人享受農村低保,且對其近親屬享受低保情況未按要求進行報備。蔡文榮還有其他違紀問題。2020年5月,蔡文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四、沙溝鄉中口村原黨支部書記虎得林違反廉潔紀律問題。
2015年,沙溝鄉中口村實施整村推進基礎母牛專案,每頭基礎母牛由農戶自籌資金5000元,國家補貼資金5000元。
時任中口村會計虎得林在發放基礎母牛過程中,在村民不知情的情況下,將4戶村民名下的4頭基礎母牛拉回自己家中飼養,後私自將牛出售,侵佔基礎母牛國家補助資金20000元。
2020年5月,虎得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其違紀資金,上繳國庫。
五、興隆鎮馬堡村原黨支部書記馬金安違紀問題。
(一)違反群眾紀律。
(1)2015年,馬金安私自向馬堡村40戶農戶收取太陽能熱水器自籌款2萬元(每戶500元),並挪作他用,直至2016年6月馬金安被免去村黨支部書記後,才退還了40戶農戶的自籌款。
(2)2015年,馬金安在春覆膜發放中,剋扣群眾地膜70卷,在秋覆膜發放中,剋扣常年在外25戶群眾地膜150卷,共計220卷,造成扶貧資金流失15400元。
(3)2016年,在馬堡村建檔立卡貧困戶扶貧馬鈴薯一級種、原原種粒上弄虛作假。
(二)違反工作紀律。
2015年,在實施採購基礎母牛專案中,夥同他人套取農戶自籌款共計35000元,返還3000元,經法院採取強制執行頂賬21000元,至今還欠村民馬某福9000元。馬金安還有其他涉嫌違法犯罪問題。2020年5月,馬金安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責令收繳其違紀所得,上繳國庫。
六、硝河鄉蘇溝村原黨支部書記王子斌、會計蘇正強違紀違法問題。
(一)2012年中(衛)貴(陽)天燃氣管道聯絡線工程途徑硝河鄉蘇溝村,時任村黨支部書記王子斌和村會計蘇正強協助西吉縣國土資源局和施工企業工作,負責本村天燃氣管道聯絡線工程的協調聯絡。
2012年3月,王子斌利用職務之便,在蘇某錄、蘇某義、王子斌、蘇正強四人名下虛報臨時徵地超佔面積1.86畝,冒領徵地補償款3635.2元。
2012年4月,王子斌夥同蘇正強二人虛報臨時徵地面積19.84畝,套取徵地補償款41227.5元,王子斌和蘇正強各分得20613.75元。
(二)2013年9月,硝河鄉政府分配給蘇溝村村委會五徵牌垃圾清運農用三輪車一輛,價值2.472萬元,王子斌在收受蘇正強的8000元后同意蘇正強將此車開回傢俬用,直到2019年4月8日,蘇正強才將該垃圾清運農用三輪車歸還蘇溝村村委會。
2020年5月,王子斌、蘇正強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將二人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涉案資金隨案移送;將蘇正強以蘇某軍名義冒領的農村低保金2856元予以收繳,上繳國庫。
七、什字鄉李海村村委會主任李芳違反廉潔紀律問題。
2016年,李芳利用職務便利,虛報冒領危房改造專案資金22000元。2020年5月,李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其違紀資金,上繳國庫。
八、王民鄉下趙村原黨支部書記馬如林違紀違規問題。
2016年至2017年,馬如林任下趙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在農村低保稽核發放工作中不正確履職,把關不嚴,優親厚友,造成低保資金17400元被違規冒領。2020年5月,馬如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全部收繳上繳國庫。
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性質惡劣,群眾反映強烈,上述8起典型案例,有的是在扶貧物資使用中剋扣挪用、虛報冒領,有的是在扶貧專案實施中貪汙侵佔、優親厚友,有的是在扶貧工作中失職失責、不擔當不作為。
這些行為背離了黨的宗旨,嚴重侵害群眾利益,影響脫貧攻堅成色質量,必須依紀依法嚴肅查處。
廣大黨員幹部要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脫貧攻堅主體責任,教育引導黨員幹部恪盡職守、清廉自守。
紀檢監察機關重點聚焦脫貧攻堅任務靶向施治,鞏固深化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成效,對腐敗問題嚴懲不貸,對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貪汙挪用、截留私分、虛報冒領、強佔掠奪等侵害群眾利益行為嚴肅查處,為決戰決勝脫貧攻堅提供堅強紀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