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按摩師發帖舉報被捕”案二審開庭,此前獲刑一年二個月

涉案石料廠

因透過網路發帖、信訪舉報等方式反映老家兩石料廠汙染環境、損毀道路的情況,生活在福建莆田的陝西籍盲人按摩師張海成遭陝西安康石泉縣警方抓捕,與老家在石泉縣雙喜村的李思俠,及同村的魏智波被指控“涉嫌惡勢力犯罪”。

2019年2、3月間,該案在石泉縣人民法院一審兩次開庭。檢方認為,張海成受李思俠之邀,參與了散佈石料廠無證經營、領匯入股等不實言論的網路發帖;積極支援煽動村民設立限寬墩,導致村民出行不便;參與微信群中積極拉票活動,影響村委換屆選舉。

最終,一審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張海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李思俠、魏智波以同樣罪名分別獲刑二年六個月、十一個月。同時,對三人屬於惡勢力犯罪的指控,法院不予支援。

一審判決書

一審判決後,張海成不服判決提出上訴。6月9日、10日,該案在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張海成辯護律師朱孝頂稱,目前還沒有進入實體審理,這兩天庭審主要圍繞“管轄權異議”和“申請法官及檢察官迴避”的問題進行。11日,該案將繼續開庭審理。

張海成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自己因為意外雙目幾乎失明,從2008年起在福建莆田開了一家盲人按摩店,很少回家,更不可能直接參與村裡事務。“石料廠侵害了全村的合法權益,我們檢舉揭發,要求相關部門進行查處,但是很多年問題都沒有解決。最後我們反而成了‘黑惡勢力’。” 張海成說。

據瞭解,石料廠已於2018年關停,紅星新聞記者試圖聯絡石料廠負責人邱某銀,目前暫未獲得回覆。

石料廠與村民糾紛多年 盲人按摩師捲入遭抓捕

據張海成姐姐張海翠介紹,今年50歲的張海成曾因出資在雙喜村修路,在1999至2002年被村民推舉為村主任。卸任村主任後,他外出務工。因為2005年、2006年的兩次意外事件,他雙目近乎完全失明。失明後,他先到寶雞學習按摩技術,後到福建莆田開了一家盲人按摩店,與家人常年定居莆田。

盲人按摩師張海成(左)

2018年10月25日,陝西省石泉縣幾位民警到福建莆田帶走了張海成。隨後,張海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石泉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7日由石泉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與張海成一樣,被逮捕的還有李思俠和魏智波。56歲的李思俠是陝西長慶油田的女工程師,定居西安,她曾是雙喜村的第一位大學生,而魏智波則是雙喜村的村民組長。

張海成、李思俠和魏智波被捕,牽扯出了他們及雙喜村村民與村中兩座石料廠的多年恩怨。

據瞭解,兩座石料廠位於雙喜村青山溝上下兩端,被當地村民稱為上石料廠和下石料廠。張海翠稱,多年來,因村民持續投訴其毀壞道路、汙染環境、證照不全等問題,石料廠時辦時停,直到2015年因陽安鐵路複線工程才被叫停。

一審判決書顯示,石料廠入駐前,雙喜村於2007年修成一條長1.5公里的硬化路。石料廠運營不久,硬化路因石料廠重型工程車往來導致損壞,引起村民不滿。2009年,石料廠與雙喜村村委會簽訂協議,約定石料廠每年支付村委會2.5萬元道路使用費,並繳納30萬道路保證金用於恢復道路。

2010年,李思俠以其母親土地被石渣沖毀為由,向石料廠經營者郭某、邱某銀索要補償費,雙方口頭約定一次性補償2000元。2011年,李思俠再次向郭某、邱某銀索要費用,郭某拒絕支付,邱某銀支付1000元。

2012年,李思俠再次向二人索要費用遭拒後,從2013年開始透過信訪舉報、網路發帖等方式,舉報兩家石料廠非法開採、損毀道路、汙染環境等問題,並且代理村民向石料廠索賠。2013年5月6日,李思俠以《把青山綠水還給我們》為題,將雙喜村與石料廠的問題釋出上網。隨後,她又在微博、貼吧、論壇上,數十次反映了石料廠的問題。

一審判決書

據悉,當地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很快介入調查。經調查後發現,李思俠舉報問題屬實。縣環保局、國土局也對石料廠給予了行政處罰,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進行了跟蹤調查。

2013年11月7日,在當地政府部門的協調下,兩家石料廠經營者與以李思俠為代表的村民簽訂協議,約定石料廠支付2009年至2013年雙喜村三、四組村民生活汙染費2萬元,2014年以後每年每家石料廠支付1萬元,續開續補。此後,石料廠陸續向村民支付生活汙染費。判決書顯示,自舉報後的3年,李思俠獲“跑路費”(組織維權代理費)數千元,期間停止投訴舉報。

而在石料廠與村民簽訂協議後,李思俠還曾多次與石料廠及陽安鐵路複線施工單位發生糾紛,並索要補償。

另據判決書顯示,2015年2月,石料廠辦理了採礦許可證,次年12月辦理了相關環保驗收備案手續及安全生產許可證,2017年3月續辦採礦許可證,有效期三年。同年10月,石料廠出資將雙喜村道路按照礦山路標準進行重建。而在2015年8月,下石料廠因陽安鐵路複線工程停工,自2016年後未再交納生活汙染費及道路使用費。

一審判決書

根據判決書,下石料廠相關費用暫停交納後,雙喜村三組不再從汙染費中支付李思俠“跑路費”。2017年5月起,李思俠不顧石料廠已取得相關許可的事實,夥同張海成、魏智波透過網路發帖、舉報等方式,釋出石料廠無證經營,政府部門不作為,誹謗村幹部及領導等不實言論;2017年和2018年,李思俠等人組織村民在村道設立限寬墩,限制礦山車輛通行。其目的是索要下石料廠停工後未交納的生活汙染費、道路使用費等;在2018年的雙喜村“兩委”換屆選舉中,為進一步要挾石料廠,便於索要汙染費、道路使用費等,李思俠、張海成、魏智波等人,透過在微信群中拉票等手段,培植推選自己的利益代言人,干預村幹部換屆選舉。

張海翠告訴紅星新聞,李思俠因為母親的土地被石料廠沖毀,確實與兩座石料廠的矛盾由來已久,但是張海成和石料廠沒有任何直接矛盾衝突,全是因為村民委託幫忙。“因為他在外面見多識廣,又是威望很高的老村長,大家信任他,才找他幫忙。”

一審未認定“惡勢力犯罪”,因尋釁滋事罪獲刑一年二個月

2019年2月12日,張海成與李思俠、魏智波被石泉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提起公訴。檢方認為三位被告人以維權為幌子,採用網路發帖、信訪舉報等方式,先後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行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一審判決書

此外,檢方認為三被告經常糾集一起多次尋釁滋事,其行為符合兩高兩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中“惡勢力”的認定標準,應當認定該案為惡勢力犯罪案件。

該案一審時,公訴機關列舉的張海成、李思俠、魏智波三人的共同犯罪事實,大多與石料廠有關:

一、2017年以來,李思俠、張海成、魏智波以維護村道為幌子,組織村民在空白紙張或表格中籤名,以石料廠不支付道路費、生活汙染費,石料廠損毀道路、汙染環境為由,在村民不知曉網站、舉報信內容的情況下,冒用村民簽名發帖28篇,聯名人數超過400餘人次,點選率達到82000餘次。

二、2017年10月,石料廠出資將雙喜村道路恢復,並進行了加寬加厚處理。2017年11月3日、2018年1月12日三位被告人未經村委會討論,沒有經過“一事一議”的議事規則,先後兩次擅自組織村民在新修建的道路上設立限寬墩,導致雙喜村村民出行不便。

三、2018年雙喜村“兩委”換屆選舉期間,三位被告人以維護村道、防止權力旁落為由,煽動村民為魏智波投票,導致第一次選舉村主任出現候選人選票均未過半、無效作廢,影響了選舉正常進行。

而在檢方列舉的李思俠個人犯罪事實中,還包括向村民索要“跑路費”、拒不退還村委會1萬元徵地款、其母親被施工單位的狗咬強行索要賠償2萬餘元等行為。

一審庭審現場

2019年2月27日,該案在陝西省石泉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當日釋出的內容中,將此案稱為“石泉法院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審理的石泉縣首起涉惡案件”。

同年6月13日,法院審理認為,三名被告人為牟取不法利益,假借環保之名針對石料廠實施一系列尋釁滋事違法犯罪行為,構成犯罪。張海成受李思俠之邀,參與了散佈石料廠無證經營、領匯入股等不實言論的網路發帖、跟帖;積極支援煽動村民設立限寬墩;參與微信群中積極拉票活動,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屬從犯,應當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張海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李思俠、魏智波以同樣罪名分別獲刑二年六個月、十一個月。

一審判決書

一審判決書

法院同時認為,指控被告人張海成、李思俠、魏智波屬惡勢力犯罪缺乏法律依據,不予支援。一審判決後,張海成不服判決,隨即上訴。

2019年12月24日,張海成一年二個月的刑期結束,被取保釋放。

2020年6月9日和10日,該案在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張海成辯護律師朱孝頂稱,目前還沒有進入實體審理,這兩天的庭審主要圍繞“管轄權異議”和“申請法官及檢察官迴避”的問題進行。

2019年3月3日安康市中院官方微信公眾號釋出的《盤點:安康中院一週新聞速讀2019年第7期》一文顯示,“2月26日,安康中院掃黑辦主任、刑一庭庭長王橋花、副庭長張教輝等四人赴石泉縣法院檢查指導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並就正在審理的首例惡勢力犯罪案件進行指導。”

圖據安康市中院官方微信公眾號

紅星新聞記者獲悉,上述“正在審理的首例惡勢力犯罪案件”即為李思俠案,而文中刑一庭庭長、副庭長恰為李思俠案二審的審判長、審判員。

張海成的辯護律師朱孝頂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四條、第十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六條等規定,上、下級人民法院系監督與被監督關係,各自獨立行使審判權。上述“指導”情況的出現,表明安康市中院已不宜對李思俠案行使管轄權,應請求移送上一級法院管轄,或由上級法院指定同級其他法院管轄。

安康市中院核查情況說明

就上述情況,安康市中院於6月9日出具核查說明稱,2019年2月26日,安康中院刑一庭庭長、副庭長等人根據安康中院掃黑辦的工作安排,聽取了解了石泉縣法院受理的首例涉惡案(李思俠案件)審理進度,“未就該案事實認定、證據採信、定罪量刑、法律適用等方面進行過指導”。

6月10日,張海成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從2008年起,他就在福建莆田開了一家“盲人按摩店”,很少回家,更不可能直接參與村裡事務。“石料廠侵害了全村的合法權益,我們檢舉揭發,要求相關部門進行查處,但是很多年問題都沒有解決,最後我們反而成了‘黑惡勢力’。” 張海成說。

紅星新聞記者試圖聯絡石料廠負責人邱某銀,目前暫未獲得回覆。

紅星新聞記者 藍婧 潘俊文

編輯 張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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