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營運 扣車扣證還要罰款

本報訊(記者 林施贇 通訊員 沈文武)7月19日上午,廈門市交通執法支隊集美大隊在廈門北站周邊巡查時,查獲一順風車司機在訂單過程中隨意取消,涉嫌非法營運,涉案駕駛員將面臨2萬元以下的罰款。

當天上午,這部轎車停在珩聖路車庫入口,眼見有兩名乘客正在往後備廂放行李,執法人員連忙上前詢問。乘客王先生起初說是朋友叫的順風車,並拿出訂單手機截圖,訂單顯示費用為53.7元。當問及相關費用時,王先生脫口而出:“到了漳州付50元。”正是這句話引起執法人員的懷疑。

執法人員反問,為何不是按照訂單價格53.7元支付,反而變成商議好的50元?王先生這才說出,幫忙下單的朋友已經和駕駛員商議好,取消訂單後,相關費用由自己線下支付。隨後,駕駛員也承認了上述事實。

據駕駛員交代,他是前一晚從漳州到廈門的,這天上午準備回家,就想順路拉一單,補貼油錢。沒想到,接完單後,乘客與之商議取消訂單,線下付款,駕駛員一口答應。執法人員直接告訴駕駛員:“順風車取消了訂單,還叫順風車嗎?你這是涉及非法營運了。”駕駛員這才恍然大悟,懊悔不已,表示自己不懂,是第一次這樣做。

目前,根據《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條第三款的規定,該車輛因涉嫌非法營運已被依法暫扣,駕駛員將面臨2萬元以下罰款,同時公安交警部門還將暫扣相關責任人的個人駕駛證3-6個月。

廈門市交通執法部門提醒:順風車是以自身出行需求為前提,不以盈利為目的的一種合乘方式,切莫隨意取消訂單,線下交易,違者一經查實將被追究相關責任。

來源:廈門日報

版權宣告:本文源自 網路, 於,由 楠木軒 整理釋出,共 643 字。

轉載請註明: 涉嫌非法營運 扣車扣證還要罰款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