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手中可以自由掌握的財富越來越多,很多人就會選擇購買一輛汽車作為日常出行的代步工具。但是在擁有了自己的愛車以後,我們除了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之外,還有很多日常事項需要注意,否則還是會招致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罰。有一位車主就是在新購買的愛車提車的當天被扣了3分,車主氣的不行,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近日,小王興高采烈地前往4S店,將自己前幾天購買的愛車提出,並且開到了公司上班,順便炫耀一下,但是他這股興奮勁兒並沒有持續多久,在下班的路上沒走多遠,就被交警同志攔住了,小王心裡咯噔一下,心想怕不是要樂極生悲了?
事實果然如他所想,只見交警同志不慌不忙地拿出了一個檢測儀器對著小王剛提的新車的車窗掃描了一遍,不多時,該儀器就發出了尖銳刺耳的“滴滴滴”的聲音,經過交警的一番解釋,小王才明白,自己愛車車窗的貼膜透光率低於70%不符合交通管理部門的相關要求,針對這種刻意遮擋交通執法人員視線的行為,交管部門早已開展了“亮窗行動”,這種不符合要求的貼膜需要當場撕掉,並且給予駕駛者一定的處罰。
儘管小王一再表示自己的車是今天新提的,下次一定改正,但是交警同志並沒有對小王網開一面,仍然按規定給予了他相應的處罰——駕駛執照扣3分。小王實在是氣不過,懟了兩句,這是新車自帶的,我能怎麼辦嘛?
在小編開來,小王被交警同志處罰其實並不冤,因為車窗在4S店內進行貼膜的時候,小王也在場,在明知道車窗貼膜透光率不得低於70%的情況下還讓4S店繼續貼上,其實本身就存在僥倖的心理,只不過一下子就被交警同志抓住了,小王心裡一時不能接受罷了。不知道各位車迷朋友們對此事有什麼看法呢?歡迎在評論區踴躍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