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江陽區公安分局黃艤派出所接到(小麗)報警,“稱其洗澡時遭人偷窺”。接警後,民警立即趕往報警人家中,卻正好碰到前來賠禮道歉的張某,民警隨即開展調查。12月4日,平安瀘州對此進行了通報。
原來,張某與受害人為親戚關係,前一天晚上,張某喝醉酒後來到一居民樓內(據張某交代,他當時已經醉得不知道自己偷窺的是“誰”)。
該居民樓的廁所窗戶在走廊一側,路過的張某聽到廁所裡傳來了水聲,斷定有人在洗澡,於是攀上防盜窗進行偷窺,直至受害人洗完澡後才離開。
由於該窗戶貼了窗花張某左右張望卻無法看到裡邊的情況
最後,他腳蹬牆壁手抓窗戶竟“掛”在防盜窗上透過窗花紙的縫隙偷窺
次日,受害人檢視自家監控影片,發現一名男子在廁所窗戶“偷窺”,時間正巧為自己洗澡時……此後,張某得知事情“敗露”,才到其家中賠禮道歉。
事情真相大白,張某為其行為後悔不已。因張某與受害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民警對張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張某也表示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今後一定痛改前非。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行為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的行為,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瀟湘晨報綜合報道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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