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22日釋出
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
裡面提到“職工醫保可支付家庭成員
在定點醫院的個人負擔費用”
這意味著醫保卡可以全家使用嗎?
一起來看看
什麼是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
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下稱“醫保個人賬戶”)是醫保部門為參加城鎮職工醫保的人員建立的一個賬戶,用於記錄、儲存個人繳納的醫保費用和單位繳費中按比例劃入的醫保費用。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不設立醫保個人賬戶。
“規範個人賬戶使用範圍”
並不等於“醫保卡可以全家使用”
意見提出,規範個人賬戶使用範圍。個人賬戶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政策範圍內自付費用。可以用於支付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探索個人賬戶用於配偶、父母、子女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的個人繳費。
國家關於“本人參保,本人享受待遇”的原則,只有按規定參加醫保,在生病的時候才能透過醫保基金獲得醫療費用的報銷,我們參加醫保的意義均附著在我們自己的醫保卡上。
也就是說,拓寬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的使用範圍,是指個人賬戶裡的資金可以用於家人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而醫保卡對應的是每個參保人的待遇,不能共濟。
還有這些新變化與你息息相關
關於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
●在做好高血壓、糖尿病等群眾負擔較重的門診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統稱門診慢特病)醫療保障工作的基礎上,逐步將多發病、常見病的普通門診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
●根據醫保基金承受能力,逐步擴大由統籌基金支付的門診慢特病病種範圍,將部分治療週期長、對健康損害大、費用負擔重的疾病門診費用納入共濟保障,對部分適合在門診開展、比住院更經濟方便的特殊治療,可參照住院待遇進行管理。
●不斷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逐步由病種保障向費用保障過渡。
●將符合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提供的用藥保障服務納入門診保障範圍,支援外配處方在定點零售藥店結算和配藥,充分發揮定點零售藥店便民、可及的作用。
●探索將符合條件的“網際網路+”醫療服務納入保障範圍。
●普通門診統籌覆蓋職工醫保全體參保人員,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從50%起步,隨著醫保基金承受能力增強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適當向退休人員傾斜。
關於職工個人賬戶改革>>>
●在職職工個人賬戶:由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計入標準原則上控制在本人參保繳費基數的2%。
●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
●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原則上由統籌基金按定額劃入,劃入額度逐步調整到統籌地區根據本意見實施改革當年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
關於付費機制的完善>>>
●對基層醫療服務可按人頭付費,積極探索將按人頭付費與慢性病管理相結合。
●對日間手術及符合條件的門診特殊病種,推行按病種或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
●對不宜打包付費的門診費用,可按專案付費。
關於資金監管>>>
●建立對個人賬戶全流程動態管理機制,加強對個人賬戶使用、結算等環節的稽核。
●強化對醫療行為和醫療費用的監管,嚴肅查處“掛床”住院、誘導住院等違法違規行為。
●建立醫保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嚴厲打擊欺詐騙保行為,確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加快全國統一的醫療保障資訊平臺建設,推進門診費用異地就醫直接結算。
意見最後明確
各省級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意見要求
統籌安排,科學決策
在2021年12月底前出臺實施辦法
指導各統籌地區推進落實
可設定3年左右的過渡期
逐步實現改革目標
一起期待政策的落地!
來源 | 中國新聞網、中國政府網、湖北日報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