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開了下車門,要賠300多萬!緊急提醒:很多人還在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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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訴稱,2017年4月,被告計程車公司司機張某駕駛的計程車臨時停車,乘客下車開門,自己騎著電動腳踏車躲閃不及,摔倒受傷。後經交管部門認定,計程車司機張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王女士認為計程車公司與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應承擔侵權賠償責任,遂起訴要二被告賠償醫療費、殘疾賠償金、護理費、誤工費、營養費等各項費用共計700餘萬元。
計程車公司代理人認可張某為公司司機,事故發生時也的確屬於履行職務行為,但王女士一次性主張20年護理費用,時間過長、數額巨大,與事實不符。
保險公司同意在保險責任限度範圍內承擔相應責任。
法院審理查明,事發時,張某搭載的乘客下車,導致王女士駕駛電動腳踏車與計程車車門接觸,造成王女士受傷,事故因張某臨時停車時未緊靠道路右側造成。並且,發生交通事故後,張某未保護現場,還破壞原始現場,偽造事故中的兩車位置,據此,交管部門認定張某負全部責任。
事故發生後,王女士至航天中心醫院等醫院住院多日。案件審理過程中,經王女士申請,法院委託鑑定機關對王女士的傷殘等級等事項進行鑑定,結論為王女士為一級傷殘,護理依賴程度為完全護理依賴,護理期限一般最長不超過20年等。
法院判決認為,此次事故認定張某負全部責任,因事故發生時張某系計程車公司員工,所以,王女士的損失應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先行承擔賠償責任,賠償後仍有不足的部分,由計程車公司承擔。
就護理費,法院根據司法鑑定意見書及相關規定,按照每人每日200元的標準支援其3人護理的護理費,根據王女士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在本案中暫確定護理期限為五年,從受傷起開始計算。對於後續護理費用,王女士可待實際發生後再行主張,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最終,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乘客和駕駛員
最好掌握這個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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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氏開門
其實,開車門引發的悲劇還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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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個城市的交警大隊、支隊的微博和老司機們也一再強調反手開車門。用離車門最遠的那隻手去開車門有必要成為全社會的基本共識,無論是開車還是坐計程車!
■錯誤示範
▲ 錯誤:不觀察後方來車情況,順手用離車門最近的手開突然開啟車門。
“下車前要往後看,觀察後方來車再開門”——我們從小到大都被這樣教育。但是如今總有些時候會疏忽,比如上班快遲到了,著急下車等等。
■荷式開門
▲ 正確:像荷蘭人那樣用#離車門最遠的手#去開車門,強迫自己扭動身體向後看。
右手開門、側肩、轉頭、微開車門仔細觀察
這是“荷式開門”的核心
“開車門”不是小事,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來源:學會應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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