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互助縣公安局紅崖子溝派出所依法快速查處一起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的違法行為,對違法行為人米某某給予行政處罰。5月16日7時許,互助縣高寨街道某村村民米某某駕駛青B****3五菱宏光小型貨車,自海東市高鐵新區C6小區前往互助縣紅崖子溝鄉某地,途經白馬寺疫情防控檢查點時,米某某承認其行程碼顯示近期有西寧行程情況,工作人員按照疫情防控規定對米某某進行勸返,米某某不聽從工作人員指揮,並趁工作人員不備時駕車強行闖卡,沿平互大公路向互助方向行進,被執勤民警在距離疫情防控檢查點約1.5公里處的道路上截停。米某某對其違反疫情防控規定駕車強行衝卡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互助縣公安局紅崖子溝派出所對米某某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的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民警提示: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希望廣大群眾從自身做起,支援並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覺遵守各項防疫規定,不要心存僥倖。公安機關將依法對拒不執行疫情防控規定,不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擾亂疫情防控秩序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
(西海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