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 晚上,北京昌平交通支隊指揮中心接到群眾舉報,稱在白浮泉路有一輛小客車前後號牌均被戴上了“口罩”,管界大隊立即部署警力前往現場檢視情況,並透過系統查詢聯絡到駕駛人高某,對其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據瞭解,當日19時30分許,一名群眾透過122報警服務平臺舉報,說在昌平區白浮泉路龍山華府小區附近,停放著的一輛小客車前後兩面號牌均被口罩遮擋,且停放位置對車輛及行人通行造成影響。接到舉報後,昌平交通支隊馬池口大隊立即部署附近巡邏民警趕往現場核實。
民警發現被舉報車輛後,及時固定違法證據,並透過系統查詢,聯絡到了駕駛員高某。接到交警的電話,高某意識到口罩遮牌的行為被發現了,很快回到現場。據高某交代,自己給車牌戴上口罩,就是為了躲避影片監控的拍攝,能夠方便自己隨意停車。
其實,在距離違停地點不足百米的範圍內,道路兩側均設有空閒的停車位,但高某為了省勁兒少走幾步路而故意遮擋號牌隨意停車。結果被民警依法對其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予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9分。
交管部門提示廣大駕駛員,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必須按規定懸掛號牌,同時保持號碼清晰可辨,無論出於什麼目的,故意遮擋號牌都屬於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
通訊員 李建友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王浩雄
編輯/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