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稅制促企業算好“兩本賬”

4年前,我國第一部專門體現綠色稅制、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單行稅法——環境保護稅法正式實施。環境保護稅開徵以來,這個新的稅種越來越受到關注,有力促進企業在發展中樹立更強的環保意識,時刻重視既算經濟賬、也算環保賬。

在開徵環保稅之前,我國徵收的是排汙費。由於排汙費制度存在執法剛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門干預等問題,2018年1月1日起實行環境保護費改稅,確立起“多排多繳、少排少繳、不排不繳”的正向激勵機制。

稅收是促進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經濟手段。環保稅形成了強有力的槓桿撬動力量,尤其是相關減稅優惠政策,有效引導企業從“要我”減排治汙向“我要”減排治汙轉變。透過稅制的“有形之手”,企業主動加大減排治汙力度,透過改進工藝、淘汰落後產能、加大環保裝置投入,實現轉型升級。統計資料顯示,環境保護稅法實施以來,企業戶均納稅額明顯減少,汙染排放量持續減少,可以說實現了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的雙贏。

實際上,環境保護稅只是綠色稅制體系的一個重要稅種。要更好促進綠色發展、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必須打好綠色稅制的組合拳,實現多稅共治,在開採、生產、流通、排放、消費等環節全面發力。

此前,資源稅改革全面推開,絕大多數礦產品資源稅由從量定額計徵改為從價計徵,建立起稅收與資源價格掛鉤的直接調節機制,促進市場主體綜合開發利用資源。同時,對資源賦存條件好、價格高的資源多徵稅,對條件差、價格低的資源少徵稅,並對開採難度大及綜合利用的資源給予稅收優惠。這些稅收調節機制有利於推動企業算好“兩本賬”,促進資源節約和高效利用。同時,消費稅、車輛購置稅、耕地佔用稅等稅種也應在綠色稅收體系中發揮重要作用。

發揮綠色稅制作用,還應注重部門間協同配合,實現稅收共治。比如,環境保護費改稅後,徵收部門由環保部門改為稅務部門,同時又離不開生態環境部門的配合,需要實施好“稅務徵管、企業申報、環保監測、資訊共享、協作共治”的全新徵管機制。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綠色稅收體系要不斷完善和落實到位,在環境治理中發揮更重要作用,引導企業走可持續發展之路,更好助力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高質量發展道路。(曾金華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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