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4天就迎來8天小長假了
相信街坊們已經期待不已!
不過丸仔要告訴大家的是
9月底就能拿到本月工資
不需要等到10月了!
街坊們不必懷疑!
可以提前發工資是真的!
因為這是國家規定的!
一起來看看!
9月底可以發放本月工資
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要求
用人單位遇到節假日期間
不能發放工資的
應該在最近的工作日發放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而且
不少單位會在每個月的5號前發工資
這就意味著“十一”假期
有不少單位在9月底
就會發放9月本月的工資
也就是說,這個假期
能夠提前發工資的街坊就能愉快玩耍了!
另外,《工資支付暫行規定》還規定
工資必須按約定時間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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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必須按約定時間支付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用人單位應在規章制度中寫明或與員工約定發工資的固定日期,工資支付週期不超過1個月的(即除了年工資、季度工資),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週期期滿後7日。
當然,如果有特殊情況
可以適當延遲發工資
但會有最長時間限制
工資能延遲或晚發嗎?
用人單位因故不能在約定的工資支付日支付工資的,可以適當延長。
《工資支付規定》補充規定第4項第2款規定: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當地情況確定。
除此之外
還有10月1日至4日
加班將發3倍工資
國慶、中秋假期加班需發3倍工資
9月19日,人社部就2020年
國慶節、中秋節假期
加班工資計算問題進行明確
▼
10月1日至4日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
應按不低於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10月5日至8日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
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
應按不低於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在10月1日至8日期間
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
按原有工資計發方式處理
那麼,規定已經有了
要怎麼暗戳戳提醒老闆
看到並且發工資呢?
趕緊擴散到工作群提醒老闆吧!
資料來源:人社部、網路、微博
點1個
為小編加1塊錢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