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2021年度地災防治監督檢查啟動

由 鈄翠娥 釋出於 綜合

5月18日,為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規範地災防治活動,不斷提升地災防治工作質量,自然資源部辦公廳下發《關於開展2021年地質災害防治活動“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啟動本年度監督檢查工作。

根據《通知》,本年度地災防治“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內容包括三方面:

一是地災防治資質單位的地災防治活動合法合規情況。主要檢查是否在地災危險性評估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地災真實情況;是否在地災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以及監理活動中存在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是否存在無資質證書或超越資質許可違法承攬業務;是否以其他單位的名義或者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業務。

二是單位管理和專業能力情況。主要檢查技術人員、裝置等條件變化情況;是否及時辦理資質變更、登出或專案備案等手續;內部管理是否規範。

三是安全生產情況。主要檢查是否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隱患;是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機制,及時消除風險隱患。

《通知》明確,不得委託事業單位獨立開展監督檢查,不得完全由技術人員組成檢查組;隨機抽查比例原則上每級別資質單位不低於其總數的5%。對於存在投訴舉報、不良信用記錄或上年度抽查發現存在問題的單位,應直接列入檢查物件。

《通知》要求,各省(區、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一要加強組織,紮實推進;二要屬地為主,把握重點,把本行政區內甲、乙、丙三級地災防治資質單位及其相關活動全面納入檢查範圍,重點關注財政出資的重大專案和地質災害防治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安全隱患;三要規範程式,公開透明。

《通知》強調,各省(區、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於今年10月30日前完成監督檢查,自然資源部將對各地監督檢查工作實施情況進行抽查和實地督導,並將監督檢查開展情況予以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