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關於“低速電動車標準”的制定,早在10多年前就已經開始落實了,但無奈這些年部委之間的態度從來都沒有達成過共識,直到前兩天,這件事情終於有了實質性的推進。
3月23日,由工信部、裝備中心、汽車工業協會、交通部、公安部、中汽研標準所及政研中心聯合召開的“純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標準修訂討論會”如期而至,會議之所以備受關注,其原因是在這次修訂的版本中(《GB/T 28382純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增加了關於低速電動車標準的各項內容,包括技術標準、路權、歸類等問題,而且還確定了釋出日期,“9月”。這也就意味著,此前一直處於灰色地帶的“老頭樂”終於“醜媳熬成婆”,迎來轉正、邁向拐點。
說到“老頭樂”,不得不提當前如火如荼的五菱宏光MINI EV。曾幾何時,所有人都在質疑它存在的意義,甚至還戲稱它為“合法的老頭樂”。可誰知,正是這樣一款名不見經傳的小車,只花費了200天就解鎖了讓蔚來、理想、小鵬都望塵莫及的20萬的銷量成就。
更有意思的是討論會特別提到,“針對側碰試驗,參考五菱宏光mini,R點超過700mm,可不做側碰”,甚至還巧妙的把“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的規格尺寸規定在了“長度不大於3500mm、寬度不大於1500mm、高度不大於1700mm、整備質量不大於750kg”的範圍裡。
或許你有所不知,五菱宏光MINI EV的長*寬*高恰恰正是2917*1493*1621mm,且整備質量700kg左右。什麼?五菱宏光MINI EV竟不知不覺成了“老頭樂”學習的“榜樣”?對此,筆者不禁想到《唐伯虎點秋香》裡星爺的經典臺詞,當然也是出自唐代詩人唐寅的《桃花庵歌》中的一句詩詞,“別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
不過話又說回來,雖然未來誰會成為第二個“宏光MINI EV”,在這個細分市場分一杯羹,我們不得而知,但至少能確定這次修訂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樂觀,甚至會“殺死”一大批“老頭樂”的“擁躉者”。未來,這裡的競爭更加規範,同時也會更加血腥。
從“土八路”到“正規軍”
“老頭樂”,泛指行駛速度低、不符合相應類別機動車標準,且未納入機動車管理的四輪低速電動車,但從今天開始它有了自己的合法“姓名”——“微型低速電動乘用車”,即:驅動能量由動力蓄電池提供,座位在4座及以下,最高車速40~70km/h的電動車。
當然,在此次修訂草案中除增加微型低速電動乘用車定義、增加整車標誌(在車身兩側及後側易見部位增加“微電”的標識,最高車速也要求體現)外,還針對整車技術標準,如:碰撞測試、整車質量、電機效能、爬坡效能、胎壓檢測,甚至電池能量密度都做了硬性要求。
比如,要求其30分鐘最高車速為40-70km/h;比如,要求其正碰試驗速度為40km/h,無論側碰還是後碰都要和傳統車一致;比如,要求其應具有限速功能或配備有限速裝置(限速到70km/h)、制動效能方面應配備符合規定的防抱死制動系統(ABS為強制要求);比如,要求其比功率為10-20kw/t;比如,要求其電池能量密度不小於70wh/kg;比如,要求其電效能應滿足GB/T 31486,電池模擬碰撞試驗在X方向加速度為GB 38031規定的80%(由於整體車速降低),Y方向加速度不變,並且要求電池迴圈壽命為迴圈500次後不低於原始狀態的90%。
或許聽到這裡有人都會感慨其標準的嚴苛程度,但實際上遠不止這些,在標準草案中你還能看到對車輛穩定性和可靠性的要求。
例如,要求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滿足GB 9743,必須為汽車用輪胎;強制要求滿足GB/T 14172,向左側和右側傾斜的側傾穩定角均應大於等於35°;要求車輛在0~30km/h的加速時間應小於10s;要求透過4%坡度的爬坡車速不低於20km/h、透過12%坡度的爬坡車速不低於10km/h;要求在-20℃±1℃靜置8h後能正常啟動行駛;要求總里程為8000km(強化壞路2000km,平坦公路6000km)。
總之一句話,“要求更多了、標準更嚴了、門檻更高了,‘土八路’終於要成‘正規軍’了”!
有人已經贏在了起跑線
“我們已經成立了低速電動汽車標準起草小組,奇瑞與長安汽車是參與單位”,這是在2010年7月中旬的“第16屆中國電動車輛學術年會”上,清華大學汽車工程系教授陳全世的表述。可見,關於“低速電動車標準”的制定,早在10多年前就已經開始落實了。
而恰恰就是在那個時候,經過了“野蠻生長”後的低速電動車開始逐年爆發。
據相關資料統計,2013年國家認可的新能源汽車產量只有1.75萬輛,但全國低速電動車銷量卻遠超20萬輛,這可是當時“正規軍”想都不敢想的資料啊。而且更恐怖的是,2014年翻倍高達40萬輛、2015年增長50%多,甚至截至2017年底,全國低速電動汽車保有量已經超過200萬輛(同年全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也不過才153萬輛)。
所以,這下你是不是就明白了,“為什麼五菱要推出宏光MINI EV”、“為什麼一推出就會有如此反響”。相反,如果五菱在這次修訂後才推出“宏光MINI EV”,甚至在9月份正式下發檔案後再“入場”,還會有現在的奇效嗎?未必。
因為那個時候會有一大批廠商摩拳擦掌“抱大腿”,競爭會更加激烈,而且出於“先入為主”的連鎖反應,部分消費者肯定會不自覺的把此類車型和傳統意義上的“老頭樂”聯絡在一起(儘管現在也這麼認為),屆時層次不齊的產品蜂擁而至,有人還會覺得它們“精緻、小巧、可愛”嗎?也未必。
總而言之,如今有人已經贏在了起跑線上,然而大部分人卻被這份千呼萬喚始出來的“新規”拍“死”在了沙灘上,特別是對於那些起初還幻想能“生米煮成熟飯”的“雜牌軍”來說,不能用鉛酸電池、不納入雙積分、更沒有補貼,這等同於是在宣判“死刑”。
不過這樣也好,至少對於消費者來說是安全的、是喜聞樂見的。畢竟,只有正視需求、解決問題才是未來中國新能源汽車的發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