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幹警帶男子在看守所辦理司法拘留手續
張貼在某酒店外的強制騰房公告不翼而飛?執行幹警透過檢視監控發現系一名男子撕毀,遂在第二次張貼時蹲點守候,將撕公告的男子當場抓獲,並對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處罰決定。
申請執行人某銀行與被執行人某酒店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仲裁委員會裁決某酒店支付某銀行房屋租金及佔有費,並在收到裁決書20日內按《租賃合同》約定自行拆除租賃物上裝修的裝置、騰空房屋、搬離租賃場所,並返還租賃物。該酒店未按生效裁決書履行義務,某銀行向岳陽中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後,岳陽中院執行幹警依法向某酒店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財產申報表等法律文書,但某酒店遲遲不搬離裝置、騰空房屋。
不久,執行幹警在某酒店外張貼了強制騰房公告後一小時,一名男子到達酒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公告撕毀,隨後騎摩托車揚長而去。
為了儘快抓獲撕毀執行公告的男子,近日,執行局幹警分兩組再次前往某酒店,一組在大廳門口張貼公告,一組在不遠處的車上觀察情況。在公告張貼後不到三分鐘,一名男子便從酒店大門走出來準備撕毀執行公告。執行幹警見狀立即行動,下車控制住該名男子,迅速帶回法院對其進行訊問。在掌握了基本情況後,執行幹警告知男子撕毀法院公告是挑釁司法權威,嚴重損害了司法公信力,並決定對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司法權威不容褻瀆和挑戰,擅自損毀法院執行公告妨礙了司法人員依法履職,嚴重損害了司法權威。案件當事人應透過正當途徑表達利益訴求,否則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嚴重者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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