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績溪縣人民法院7月21日釋出,一男子在為女兒操辦婚宴後,拒不支付餐飲費,最後該酒店訴至績溪法院,要求償還拖欠的餐飲費12500元。
2021年元月,胡某因其女兒結婚,在績溪某酒店訂宴席14桌。婚宴結束當天,胡某在酒店出示的合計金額為12500元的結算單據上簽字。此後,酒店店長多次透過各種途徑催討款項,胡某一直推脫說手頭緊張,並寫下欠條,承諾2021年年底一次性結清,但此後仍然未支付餐費。該酒店在多次討要未果後,將胡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認為,合法的餐飲服務合同關係受法律保護。被告胡某在原告酒店為其女兒、女婿置辦婚宴酒席14桌,菜品、酒水合計消費12500元。原告提供餐飲服務後,已完成義務,被告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及時履行給付餐飲費用的義務。故判決胡某向酒店支付餐飲費12500元。
(安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