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傳馬加爵案的主審法官涉嫌故意殺人罪。一份(2020)雲刑轄228號“雲南省高階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決定書”顯示,玉溪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刀文兵故意殺人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非法持有彈藥罪罪一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十八條的規定,指定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
10月21日上午,紅星新聞記者從權威渠道核實,上述“決定書”中的被告人刀文兵曾任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審判員,是馬加爵案的主審法官。
公開資訊顯示,刀文兵先後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審判監督庭等部門從事司法辦案工作,歷任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審判員等職務。
紅星新聞記者查閱公開資料瞭解到,刀文兵,回族,1969年7月生於雲南省昆明市。1991年7月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法學系,進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從事刑事審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