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 | 沒有發放明細的改造金

“王大媽你好!我們是區委巡察組工作人員。聽說你家的無障礙設施已經改造好了,能帶我們看看嗎?”近日,江西省撫州市東鄉區委第一巡察組工作人員來到馬嶺村村民家中,實地檢視巡察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這外面的是無障礙坡道,裡面的是樓梯扶手,改造資金最近也如數發給我了。”事實上,按照有關政策,馬嶺村貧困殘疾人家庭無障礙設施改造資金本應在2018年發放完畢。緣何遲到了這麼久?

去年8月,東鄉區開展對瑤圩鄉的日常巡察。第一巡察組在檢視馬嶺村扶貧資金使用情況時,發現本應發給6戶貧困殘疾人家庭的、3萬多元無障礙設施改造資金存在問題:村委會沒有發放明細,錢直接匯給了村民吳某。

這裡面會不會有貓膩?果然,走訪6戶家庭後得知,只有4戶家庭收到了錢,王大媽和另外一戶沒收到。

村民吳某說:“我承包的是無障礙設施改造沙石運輸,村委會為方便結算,委託我開具3萬多元的發票,並將錢匯入我賬戶。扣除有關費用,剩下的錢都交給村黨支部委員李某了。”

根據掌握的情況,巡察組人員決定找李某瞭解印證。

“錢已發放給符合條件的6戶貧困殘疾人家庭了。”李某故作輕鬆地答道。

“是不是每一戶都收到了這筆錢?你再好好回憶回憶?”

“這怎麼會錯,我親自送上門的。”李某斬釘截鐵地說。

“我們瞭解的情況可與你說的不相符。”

得知巡察組曾實地走訪貧困殘疾人家庭瞭解情況,李某才說出了實情:“這錢是我經手發放,認為發不發、發多少沒人會知道,便私自截留了2戶的錢用於日常開支。真的是一時腦子糊塗,做了這麼昧良心的事。”

巡察組隨即將這一問題線索移交瑤圩鄉黨委。根據調查結果,瑤圩鄉紀委對李某進行立案審查。經查,李某還存在其它違紀問題,2020年12月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江西省撫州市東鄉區紀委監委 劉木其 || 責任編輯 周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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