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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滄法院“藍色風暴”冬暖行動,兵分五路展開集中執行

由 頻長志 釋出於 綜合

大眾網記者 侯祥家 見習記者 王睿剛 通訊員 張少艾 青島報道

為全力兌現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進一步深化執行攻堅,根據上級法院安排,11月14日,李滄法院開展“藍色風暴”冬暖專項執行行動。

清晨五點,李滄法院執行局全體幹警集結完畢,簡單動員後,兵分五路奔赴嶗山、市南、黃島、城陽、膠州等地,對24件執行案件展開集中行動。此次執行行動案件涉及承攬合同糾紛、撫養費糾紛、民間借貸糾紛等,共拘傳被執行人12人,送拘4人,執結案件2件,促成和解7件,執行到位款項23萬元,結案總標的159.4萬元。

態度惡劣拒還款,強制拘傳力度顯

青島某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為潘某的房屋裝修後,潘某僅支付了部分裝修費,剩餘20494.5元一直拖欠,某公司多次催要未果後訴至法院,但潘某態度消極,審判時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案件進入執行程式後,經查詢潘某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潘某還更換了聯絡方式,無法聯絡到其本人,案件執行進入僵局。本次集中行動前,申請執行人查詢到了潘某的行蹤。清晨6點,執行法官前往潘某住處,然潘某不但不主動履行義務,反而態度惡劣,執行法官果斷將其拘傳回執行局,並向其釋明利害關係。潘某對拒執的法律後果有了真切的認識,迫於壓力當場履行全部案款,案件順利執結。

置氣拒不還款被拘傳,家屬代為履行終和解

袁某某與趙某某系親屬關係,2017年5月31日,趙某某向袁某某借款30萬元,並簽訂《借款確認書》,承諾於2020年7月31日前還清。後趙某某與前妻訴訟離婚,趙某某認為該筆借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拒絕單獨還款。袁某某遂訴至法院,法院判決趙某某先行還清該筆借款,與案外人如何分割本筆借款可在離婚後財產糾紛案件中予以處理。案進入執行程式後,執行法官多次聯絡趙某某,但其對離婚及被親屬告至法院耿耿於懷,因此還款態度消極,其名下亦無可供執行的財產,袁某某遂申請對趙某某進行司法拘留。本次集中行動中,執行法官到達趙某某住處對其進行拘傳,其仍不願還款,執行法官又對其家屬耐心明法釋理,最終其家屬將10萬元交至法院代替其履行義務,並取得了申請執行人的諒解,雙方關於後續還款達成和解。

百般藉口避執行 害怕拘留忙履行

2023年2月,姜某因做微商需要資金週轉向田某借款5萬元,償還7000元后,餘款再不償還,原告遂起訴。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約定被告於2023年6月15日前還清本金及利息44700元,但被告未按期還款。本案進入執行程式後,執行法官多次聯絡姜某,但其一直不履行還款義務。清晨,執行法官將姜某拘傳至執行局,並反覆進行釋法明理,但姜某仍以各種理由拒絕履行,法院依法對其採取司法拘留措施。送交體檢過程中,姜某表示明日就支付2萬元,剩餘案款分期支付,雙方同意進一步協商和解。

下一步,李滄法院將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逃避執行、抗拒執行的違法行為,用好強制執行措施,堅決捍衛公平正義,以有力行動兌現當事人的勝訴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