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秉持立法先行理念,充分發揮立法在生態保護中的引領和推動作用,以強化生態保護建設為重點,大力開展環境綜合整治,加強市場監管和重點領域執法力度,進一步增強法治觀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保護一湖清水。
麗江市以打造水清岸綠景美瀘沽湖為目標,強化環境綜合整治,全面拆除雲南區域內商用親水平臺和碼頭,實行遊船編號定額管理,限定遊船活動範圍,杜絕電瓶船、鐵皮船、機動船入湖;聯合市縣環保部門開展環保達標情況入戶排查和整改驗收;制定並執行《瀘沽湖景區環保配套設施建設標準》,規範景區環保配套設施管理使用;積極構建“綜合執法+聯合執法+社群協管”的共治共管格局,形成全民愛湖護湖格局;開展封湖禁漁,嚴厲打擊非法捕撈,有效保護水生生物資源;同時,對景區內和環湖沿線重點區域進行全面檢查,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嚴控市場價格亂象、嚴厲打擊價格違法犯罪,及時、高效完成景區輿情、投訴處理和諮詢求助服務,辦結率為100%,營造了“安全、文明、誠信”的景區新環境。
按照“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後果嚴懲”的要求,麗江市全面加強瀘沽湖流域環境執法監管,以專項監察、隨機抽查及配合省生態環境廳執法局隨機抽查等方式,加強對瀘沽湖流域內重點排汙單位以及沿湖流域的餐飲、住宿業、規模化畜禽養殖業的監察工作,督促企業完善環境管理制度,規範治汙設施運營管理、操作規範及運行臺賬記錄,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處理。同時,建設完善自動監測站點,在瀘沽湖湖體設3個監測點位,每月對湖體和入湖河流開展至少1次監測工作。
瀘沽湖橫跨滇川兩省,為了能更好保護瀘沽湖,川滇兩地攜手發力,在全國率先建立跨省、跨部門監管與應急協調聯動機制,率先建立跨省湖泊湖長高層次議事協調平臺,開創了兩省共同開啟瀘沽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統保護治理新局面。2020年1月1日,《麗江市瀘沽湖保護條例》正式施行,該條例是我省首次實踐區域協同立法,破解“一湖跨兩省”“一湖兩標準”帶來的治理難題,此後,滇川兩省將統一按Ⅰ類水標準保護瀘沽湖,做到“一湖一規”“一湖一標”,合力保護瀘沽湖。
此外,麗江市還把普法和守法作為一項經常性基礎性工作來抓,紮實開展行政執法人員培訓,透過開展專題講座、編印學法手冊等方式,不斷豐富學法用法的內容和形式,建立瀘沽湖保護管理工作績效考核和評價機制,著力提高幹部職工依法治湖的能力;同時,藉助“6·5”世界環境日、七五普法等活動,在景區門票站及駐景區各部門、酒店LED屏上滾動播放《條例》宣傳標語,透過“兩微一網”刊登和加大宣傳力度,提升普法實效,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雲南網記者 和茜 攝影報道
責任編輯: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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