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騰訊控股(00700.HK)擁有超強的法務團隊,一直被坊間稱為“南山必勝客”。而近日,一則被執行資訊讓網友們發現,南山必勝客竟然也有輸的時候。
4月23日,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訊”)被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案號為(2021)粵0305執6990號,執行標的為25元。
截圖自中國執行資訊公開網
只涉及到25元的執行標的,看起來更像是雙方的意氣之爭,那究竟背後是什麼事情?
紅星資本局透過天眼查APP、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騰訊這一次是栽在了一場網絡合同服務糾紛上,25元應為案件受理費。
因微信被封,雙方對簿公堂
騰訊主張是涉嫌釋出賭博資訊
天眼查APP顯示,騰訊被列為被執行人,關聯的是吳某和騰訊發生的網路服務合同糾紛案件,相關案號為(2019)粵03民終21753號,由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判決。
根據判決書,吳某是手機號碼150××××5933的實名登記所有人,他用這個手機號註冊了微信賬號。
在2018年7月15日,騰訊對吳鈞的微信賬號進行封號,封號期限為2天,可以於當月17日申請解封,被封原因是“被多人投訴並確認有違規行為”。
騰訊方面稱,是收到使用者舉報,該賬號涉嫌釋出賭博資訊,經核實舉報屬實。在一審庭後,騰訊還提供了違規資訊記錄,即該微訊號在2018年7月15日被舉報的聊天內容,具體如下:
其他人:今晚法國要回家
其他人:0:1
其他人:不可能只進一球吧
其他人:4-4,1000塊
被舉報人(指吳某使用微訊號):我買了法國贏
其他人:誰收球
其他人:我收
不過,吳某對此不予確認。
一審法院認為,騰訊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吳某違反了服務協議的約定、釋出了涉嫌賭博的資訊。因為違規資訊記錄是經過編輯的文字記錄,不是系統自動生成的原始記錄,不足以證明訊息是涉案微訊號傳送。
吳某主張:未釋出賭博資訊
只是在朋友圈發了支付寶新人邀請二維碼
關於騰訊主張被封號是因為涉嫌釋出賭博資訊一事,吳某對此不予確認,稱未釋出過賭博資訊,只是在朋友圈發了支付寶新人邀請二維碼。
據一審法院認定的事實,2018年7月15日(即被封號當天),吳鈞在微信朋友圈分享了支付寶新人邀請二維碼。
對此,騰訊方面稱,吳某分享支付寶新人邀請二維碼違反了服務協議第8.1.2.4條的規定,該條規定為:“發表、傳送、傳播騷擾、廣告資訊、過度營銷資訊及垃圾資訊或含有任何性或性暗示的。”
另外,吳某稱他聯絡了微信好友幫自己解封微信賬號但未成功,還透過各種方式聯絡騰訊公司申請解封,都未成功,並提供了相關證明。
對此,騰訊不予確認,稱已提供自助解封的渠道,吳某沒有遵循正確的自助解封步驟申請解封。
一審法院認為,這是網路服務合同糾紛案件。由於騰訊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吳某違反服務協議的約定、釋出了涉嫌賭博的資訊,所以應該解封涉案微訊號,恢復吳某的使用權。同時,吳某主張的損失費用和精神損失費,於法無據,不予支援。
最終,一審法院判決:騰訊自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解封涉案微訊號;駁回吳某的賠償等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25元由騰訊負擔。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法院的判決。
也就是說,這一次騰訊被列為被執行人,其實是因為25元的案件受理費。
值得一提的是,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判決書中特別指出:“現今網際網路的發展迅猛,騰訊公司確需考慮增設微信自助解封的途徑,使使用者有多種自助解封途徑可以選擇,完善處理流程,提高使用者體驗。同時,在與使用者產生糾紛時,應當耐心、詳盡地向用戶作解釋說明,不斷提高和改善服務方式。”
紅星新聞記者 楊佩雯
編輯/馬曉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