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媒報道,當地時間19日,韓國“N號房”建立人文亨旭(網名“godgod”) 在二審中仍被判處有期徒刑34年。其因涉嫌違反兒童青少年性保護相關法律,在一審中被判34年。
19日,大邱高等法院在文亨旭的二審中,駁回了被告人和檢方的全部上訴。
此前,在大邱地方法院安東分院的一審中,文亨旭被判有期徒刑34年,身份資訊公開10年,兒童青少年相關機關等就業限制10年,佩戴位置追蹤電子裝置(電子腳鏈)30年,文亨旭對此提出了上訴。
裁判部表示,“被告人以兒童和青少年為物件作案,手法極其惡劣,侵犯了人的尊嚴和價值”。即使考慮到被告人承認罪行,並與部分受害者達成協議等因素,但仍應對其進行嚴懲,並需要在社會上長期隔離,因此很難認為原判的刑罰過重或過輕。
“N號房”事件是指韓國系列網路性犯罪事件。據媒體曝光,有人在即時通訊平臺Telegram上建立私密付費聊天組,分享女性不雅照,涉及強姦、嚴重侮辱女性等,畫面不堪入目,手段極其殘忍,還包括未成年人。該事件引起軒然大波。
(原標題:韓國N號房建立人上訴被駁回 維持有期徒刑34年判決)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