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緯中國創始人張穎在微博“開炮”,再次將“掃碼點餐”推向輿論的風口浪尖。
張穎寫道,“特別特別討厭掃碼點菜,一般碰到我就直接要求服務員記錄點菜,做不到或者拒絕者,我就老老實實滾蛋換餐廳,沒有一絲糾結。國內使用者對隱私的不敏感我不吃驚,但又很吃驚。”
有意思的是,經緯中國曾參與智慧排隊點餐系統“美味不用等”的 A 輪和 C 輪融資,而張穎前述言論和經緯中國投資方向的相悖 —— 該機構先前投資的 ofo 小黃車、餓了麼等眾多專案,均涉及到獲取使用者隱私等問題。有網友直言道:“都注重隱私的話,你投的公司靠什麼增長”?
更值得關注的是,如今掃碼點餐已經成為絕大部分餐館的“標配”,但圍繞掃碼點餐的侵犯隱私、法律界限等問題的思考,仍然不曾停止。
點餐 AB 面:更快捷還是更繁瑣?對於掃碼點餐,張穎的微博下方引發了正反兩方的評論。
“支援派”提到效率提高、減少人工成本等各種優點。有網友表示,“非常喜歡掃碼點餐,方便高效,不用浪費時間等服務員過來,不用看服務員臉色。”
也有“社恐患者”對掃碼點餐“點贊”:“避免了反覆和點菜員確認是否點上的效率問題,沒有人站在旁邊等你,壓力小多了也能更自主從容的進行菜品選擇”。
而“反對派”的觀點則集中在流程繁瑣、侵犯隱私等問題上。有網友表示,“大資料時代,誰還有隱私可言,誰又逃離的掉,再說誰又去在乎或者關注我們那點隱私呢。”
也有觀點認為,“關注一堆公眾號還要手機號登陸,完全就是耍流氓了”,“使用掃碼點餐很麻煩,就好像現在去超市要我們自助買單一樣,其實是把繁瑣轉移到使用者的身上”,有網友表示。
此外,掃碼點餐對老年人更是非常不友好。3 月下旬,央視就曾報道,有老人為了適應環境,也在嘗試著學習掃碼點餐,但是在實際使用中依然存在許多困難和障礙。
“例如掃碼之後,進入點餐頁面需要反覆授權、點餐系統介面的字型較小、結賬時需要繫結支付寶、銀行賬戶等,尤其是在沒有服務員引導的情況下,更是容易出錯”,央視報道稱。
掃碼江湖:行業競爭大,市場很廉價顧名思義,掃碼點餐就是透過掃描二維碼進行點餐,二維碼對應的一般是門店或者餐桌。目前掃碼點餐的路徑主要分為幾類:第一類是掃碼進入小程式點餐,比如一些快餐品牌或者奶茶行業;第二類是掃碼進入一個 H5 頁面點餐;第三類則是掃碼先關注公眾號,公眾號推送點餐連結,消費者再點選連結然後點餐。
值得注意的是,在掃碼點餐的過程中,部分商家會要求消費者授權包括手機、年齡、姓名等個人資訊。如下圖所示,商家一般會在頁面中預設勾選使用者協議,而如果不勾選,消費者則不能進入下一步掃碼點餐的操作頁面。
但事實上,個人資訊授權並不是掃碼點餐的必要條件。根據一位餐飲行業技術人士介紹,像透過小程式和 H5 直接點餐是不要使用者授權個人資訊的,如果需要使用者授權資訊,是因為商家營銷驅動特地增加的限制,以便強制性地獲取客戶資訊。
“餐飲點單本質上只需要商品資料和桌臺數據。而部分商戶希望在使用者點單的時候,用更低的成本和更簡單的方式獲客和拉新,成為自己的粉絲或者會員,建立和客戶的聯絡,但是這樣會破壞使用者體驗,增加使用者點單的步驟”,該人士表示。
該技術人士還提到,商家透過授權獲取到的是消費者基礎的使用者畫像,比如微信暱稱、性別、繫結的手機號等。而哪怕消費者取消關注商家公眾號後,個人資訊也會儲存在商家 CRM(客戶關係管理)系統上。
據瞭解,目前餐飲軟體的門檻較低,行業競爭也非常惡劣。一位餐飲行業人士透露稱,目前市面上的餐飲 SaaS 軟體一般是按年收費,幾百至幾千元都有,像收銀機、印表機等硬體則會單獨收費。
“但其實很多軟體在餐飲行業都賣不動,市場被做得很廉價,有些打市場補貼低價的軟體,連硬體可能也就 2000 元 / 年。餐飲的需求比較雜,個性化需求也比較多,量化難度比較高,很難做成通用性,主要是比渠道和服務”,前述人士說。
法律邊界:強制掃碼是否侵權?“都是使用者主動選擇的,應該沒有侵犯隱私的風險,都是網際網路產品設計一貫的習慣了”,談及掃碼點餐背後的隱私問題時,前述餐飲行業技術人士表示。
但張穎對掃碼點餐的“開炮”,實際上反映的也是不少消費者心中的疑慮:“為什麼點餐必須提交個人資訊?”、“商家有權利用點餐環節收集個人資訊嗎?”、“這些個人資訊被收集後會被如何使用?有沒有資訊洩露風險?”
而且,掃碼問題並不僅僅出現在餐飲行業中,諸如停車場掃碼繳費、酒店掃碼入住等場景,都出現了需要授權個人資訊才能消費的預設性或強制性情況。
據瞭解,針對掃碼點餐的合法性與否,目前並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但上海申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龍國律師指出,現實中的掃碼點餐往往是一種“形式上自願、實質上強制”的行為。而且,部分商戶透過掃碼點餐的方式收集消費者個人資訊,並將個人資訊用於商業目的甚至違法買賣,則超出了正當性、必要性原則構成侵犯隱私,該行為明顯違法。
此外,如果商家強制性只提供掃碼點餐的方式,從法律角度來看,這種做法則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
王龍國律師強調,《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現實中,部分商家要求在強制關注公眾號的基礎上掃碼點餐並授權手機號註冊等,該種強制要求掃碼才能點餐的行為已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
如今,越來越多的科技技術滲透到生活之中,在科技發達的同時,或許如何利用科技提高人文關懷更是值得思考的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