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來,由生態環境部審批的部分重點建設專案環境保護“三同時”和竣工自主驗收問題率高達71.4%。生態環境部近日公開通報了2020年11月至12月生態環境部聯合19個省(區、市)生態環境部門對“十三五”以來生態環境部審批的35個重點建設專案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和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工作開展專項檢查結果。
檢查發現,35個建設專案中有25個專案環保“三同時”制度落實和竣工環保自主驗收工作存在問題。生態環境部公開曝光了25個違法專案及涉及的違法問題。
生態環境部指出,問題的出現反映出部分地方政府、生態環境部門和建設單位還存在著環境監管責任履行不到位、環境治理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情形。生態環境部要求地方對25個違法專案進行處罰並跟蹤監督。
未落實主體責任10個專案被點名
據生態環境部介紹,檢查發現部分建設單位未嚴格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個別建設單位在專案初步設計檔案中未編寫環保篇章,未落實防治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概算。生態環境部舉例,正在廣東揭陽市建設的中委廣東石化2000萬噸/年重油加工工程專案就存在這樣的問題。
生態環境部介紹,這一專案中的產品碼頭、原油碼頭,煉油區一聯合300萬噸/年延遲焦化裝置、一聯合常減壓蒸餾裝置、三聯合催化汽油加氫裝置初步設計檔案中無環保篇章,未落實防治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以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概算,煉油區七聯合初步設計檔案中沒有環境保護設施的具體投資概算。
生態環境部在檢查中還發現,部分建設單位在專案建設過程中未嚴格按照環評檔案及批覆要求落實汙染防治措施、配套建設汙染防治設施,擅自變更生產工藝及規模。
生態環境部指出,新建北京至唐山城際鐵路專案、盛虹煉化(連雲港)有限公司煉化一體化專案、中委廣東石化2000萬噸/年重油加工工程、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河曲舊縣露天煤業有限公司兼併重組整合專案變更、山西潞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高硫煤清潔利用油化電熱一體化示範專案、山西小回溝煤業有限公司小回溝礦井300萬噸/年新建工程變更專案、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萬噸/年煉化一體化專案、陝西省涇河東莊水利樞紐工程、陝西小保當礦業有限公司小保當二號礦井建設工程等9個建設專案存在這類問題。
“陝西小保當礦業有限公司小保當二號礦井建設工程尤為典型,該專案規模由年產原煤800萬噸變為1300萬噸、開採煤層由7層變為9層、增加一臺10蒸噸/小時燃煤鍋爐、新建迴風井乏風餘熱回收系統。”生態環境部指出,這一專案建設過程中發生重大變動未重新報批環評檔案。
檢查還發現,部分建設單位在自主驗收過程中程式不規範、內容不完整、結論可信度低等把關不嚴問題較為典型。
生態環境部說,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區城際鐵路專案、山西潞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高硫煤清潔利用油化電熱一體化示範專案、寧波-舟山港外釣30萬噸級油品公共碼頭專案、榆林神華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青龍寺煤礦工程變更專案、神華寧煤400萬噸/年煤炭間接液化示範專案環評變更暨煤泥綜合利用專案等5個專案存在這類問題。
生態環境部特別指出,山西小回溝煤業有限公司小回溝礦井300萬噸/年新建工程變更專案較為典型,該專案未落實環評批覆要求,擅自將原煤破碎篩分系統設定的布袋乾式除塵系統變更為溼式風機除塵系統,將矸石井下充填變更為承包給山西鑫泰建築公司建築有限公司處理,將礦井水處理站規模為7200立方米/天變更為576立方米/天,既未按照專案發生重大變動重新報批環評檔案進行處理,也未在驗收中予以說明,但卻在2019年9月23日透過自主驗收。
山西一專案未檢投產長期未整改到位
生態環境部表示,檢查查出部分地方生態環境部門落實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力度不足,“重事前、輕事中事後”的現象依然存在,未對建設專案設計、施工、驗收、投產或使用中落實環保“三同時”及各項環境管理規定情況認真逐一開展監督檢查,違法行為查處不及時、不到位問題大量存在。
生態環境部透露,盛虹煉化(連雲港)有限公司煉化一體化專案、中委廣東石化2000萬噸/年重油加工工程、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萬噸/年煉化一體化專案、金沙江上游巴塘水電站、中國石油雲南1000萬噸/年煉油專案最佳化調整(中國石油-沙特阿美合資雲南1300萬噸/年煉油專案)4個專案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平均每月檢查一次,但環評檔案及批覆要求不落實問題依然存在。
生態環境部透露,山西潞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高硫煤清潔利用油化電熱一體化示範專案自2017年起長期存在“未驗投產”行為,屬地生態環境部門至今未依法督促建設單位整改到位。
部分專案政府承諾事項不兌現
“為加大招商引資力度,部分建設專案辦理環評手續時政府作了大量承諾,但專案落地後政府承諾事項存在不兌現或不如期兌現情形。”生態環境部說,這次檢查發現4個專案涉及這類問題。
其中,中委廣東石化2000萬噸/年重油加工專案,揭陽市政府承諾2020年底前完成的大氣汙染物削減措施、水汙染物削減措施均未如期完成。截至目前,應削減氮氧化物的149家企業尚有8家未完成,應削減二氧化硫的50家企業尚有14家未完成,應削減煙粉塵的25家企業尚有7家未完成,應削減揮發性有機物(VOCs)的135家企業尚有42家未完成,應實施靠岸船舶使用岸電的36家企業碼頭尚有18家未完成,應建成投運的惠來縣5座城鎮汙水處理廠均在建設中。
生態環境部說,盛虹煉化(連雲港)有限公司煉化一體化專案2020年前需完成煤炭替代量290.4萬噸,目前尚有130.2萬噸煤炭指標沒有落實;山東菏澤民用機場建設專案環評要求搬遷的北劉莊未全部搬遷,有少量住房未拆除;山西潞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高硫煤清潔利用油化電熱一體化示範專案180萬噸/年煤制油產能已投產100萬噸/年,防護距離內嶺平村、弓家嶺村搬遷工作未完成。
來源: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