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款協議寫的清清楚楚,你沒按時付款,已經不守信用了,到執行階段還想拖?建議你主動把執行款打到法院執行款專戶,逾期我們將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好吧,我想辦法,不會再拖了。”
這是文水法院執行局幹警翟立成與被執行人的手機通話內容。
翟立成因近期外出辦案途經太原疫情風險區,返文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行採取“7+3”隔離措施。隔離期間,他仍惦記著手頭的案子,一遍又一遍地透過電話和當事人聯絡。
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申請人張偉(化名)與被執行人楊峰(化名)已達成民事調解協議,約定14萬元欠款分兩次支付,被執行人履行首次支付義務後,剩餘欠款遲遲未能履行,申請人無奈之下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但執行過程中,楊峰還想著再推後幾個月付款。
為切實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彰顯法律權威,隔離期間的翟立成,透過電話方式,多次與被執行人溝通,對其進行說服教育,督促被執行人儘快履行,講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後果。被執行人認識到法律的嚴肅性,再拖下去就可能被拘留、罰款,甚至按拒執罪判刑,真是“無路可逃”,遂於3月1日、3月3日,將執行款、執行費等分兩次全部打入文水法院執行款專戶,申請人順利領到了案款。
“真沒想到,在疫情隔離期間,你們還幫我執行回欠款,真是太感謝了。”收到執行款的申請人,透過電話向翟立成表達了感激之情。
疫情給審判執行工作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但文水法院執行局幹警堅持積極作為,靈活採取措施,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和執行工作兩不誤,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帶來的不便,並且持續加大執行力度,依法保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來源:黃河新聞呂梁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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